企業勞動節“調休”讓員工上班拿正常工資,合理嗎?

五一勞動節,很多所謂的律師號都在科普勞動節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支付三倍工資。然而這樣的規定在很多實際情況中,可以說是毫無意義。很多網友表示,節假日要拿到三倍工資除非自己不想幹了拿錢走人,否則實現不了。

企業勞動節“調休”讓員工上班拿正常工資,合理嗎?


特別是一些基層的職業比如建築工人、保潔員、部分保安等,用人單位就是不給你發三倍工資,愛幹不幹。這種情況下為了不失業,很多勞動者也不敢主張所謂的三倍工資。不要說三倍工資了,很多勞動者正常的工資都時常被拖欠,甚至有些在建築工地幹了幾十年的人都沒見過合同長什麼樣,更不提什麼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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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法,似乎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是這麼多清潔工、保安、建築工,有幾個有社保的?很多清潔工甚至拿不到當地的基本工資,樹上掉幾片樹葉到地上就被找藉口罰款幾百。這樣的事情明明很真實,但幾個人較真了?有沒有從根本上來杜絕這些問題呢?

勞動者因為拒絕加班給企業造成損失所以被罰款,法官也出來科普,如果企業出於緊急需要要求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不得拒絕。然而這種情況怎麼判斷呢?如果企業為了節省人力(多一個人多交一份社保)導致員工緊張,剩下的員工不加班就會造成企業訂單做不夠產生損失,這樣是不是員工就必須每天加班呢?或者勞動者覺得身體不適或者感到勞累而拒絕加班,算不算正當理由呢?生產緊急企業似乎應該自己想辦法,設計好預備隊或者適當調整輪班也可以保證產線上隨時有人生產,憑什麼難為勞動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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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說勞動者畢竟還是弱勢群體,很多勞動者在與企業產生爭議的時候,往往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因為有很多企業進入車間無法攜帶手機,勞動者根本就沒法取證。所以在勞動者往往處於弱勢的情況下,這種“緊急生產需要不得拒絕加班”的規定在實際運用中,難道就不會成了歪嘴和尚念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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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現在很多勞動者真的是有苦難言啊,農民工被欠薪這麼多年了,還是沒有徹底杜絕,很多網友不僅要問到底是不上心還是沒辦法。有些網友也是反映,自己勞動節並沒有拿到三倍工資,而且也根本不敢向老闆主張。即便自己去了勞動局要到了三倍工資,老闆以後找個理由把自己開了或者給自己穿小鞋,最終吃虧的還是勞動者。或者儘管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不得調休,但如果一些小企業通過調休的方式避免支付三倍工資,勞動者事實上也是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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