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佳鵬設計」

淺談“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佳鵬設計」

佳鵬設計


“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美學是建立在客觀唯心主義和辯證法基礎上的,是從科學的角度來理解藝術。《美學》第一卷是整部著作的總論,也可以說是核心前提,後面的幾部都是對第一卷的一種藝術史的驗證。

首先,它指出“理念就是概念與客觀存在的統一”。緊接著論述“理念的最淺近的客觀存在就是自然,第一種美就是自然美”。後面談“理想“的特點以及論藝術家創作的一般規律。

從方法論的角度看,我們認為最高的實在也是一個運動的、動態的過程,充滿著矛盾和對立,不能用抽象的概念來理解和論證實在,常人的抽象思維只能孤立靜止地理解存在的事物,只能單獨地思考它們的特殊的階段和對立,而不能思考對立面的統一。

既然一切存在物的真理只存在於理念之中,理念是唯一真正的實在,那麼正確的方法必須論述實在的所有矛盾,並表明它們如何調和、保存於一種協調一致的整體中。

“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我們所說的理念就是最高精神和最高的實在。普遍與特殊、一般與個別、客觀與主觀、理性與感性等的統一。這種統一是通過藝術的感性的形式表現出來的。

所以,理念是唯一絕對的實在,整個世界都是理念自我認識、自我實現的過程,美和藝術也是理念自我認識、自我實現的一個環節、一種表現。

我們認為理念的發展有幾個階段,在邏輯階段,理念僅僅作為抽象的、純邏輯的概念而存在,不具備任何物質的或經驗的內容,通過純粹抽象的概念、範疇之間的轉化和過渡,它由簡單到複雜、由抽象到具體。

在此階段,理念採取了自然的物質形式,在背後決定著自然從機械性經物理性到有機性的發展,有機體的最高階段是人,隨著人的出現,絕對理念又要進入自我否定,從自然進入精神,從而進入精神階段。

在精神階段,理念戰勝物質,回覆到與它本身相適應的精神的形式,返回自己的家園。由於經過了前兩個階段的自我否定,也即否定之否定,所以它既不是邏輯階段的純粹抽象的思維和概念,也不是自然階段那種受物質束縛的受動的東西,而是概念與自然的統一,具有豐富的內容。

如果說邏輯階段是抽象的存在,自然階段是自在,它們都沒有認識到它的本質,沒有達到自我意識和自由的最高水平,在其中思維和存在、主體與客體都沒有統一,或者不能說一切對立都充分調和了,那麼只有在理念演化的精神階段。它才把自己的本性向自己顯示出來,作為自在自為的存在,認識自己、實現自己、恢復到自己。

所以,主觀精神、客觀精神、絕對精神是精神階段又經歷了三個小階段。藝術會揚棄自己,轉化為更高的宗教和哲學階段,這體現了絕對精神發展的必然性。

在它之後的宗教與哲學更深刻地把握了真實的理念。我們認為美學研究的範圍是藝術,美學的正當名稱是“藝術哲學”。

藝術美消除了自然美的侷限,因而它高於自然美。藝術美的職責就在於它必須把生命的特別是把心靈的生氣灌注現象按照它們的自由性,表現於外在的事物,同時使這外在事物符合概念。

藝術創作就是使思想感情外化為作品,成為可以從中認識自己的。心靈既是“作為自然物而存在”,又是“為自己而存在”,它“觀照自己,認識自己,思考自己”,只有受到生氣灌注的東西,既是心靈的生命,才有自由的無限性。因此,

只有涉及這較高的境界而產生出來的美才是真正的美,這就是藝術美。

《美學》在美學研究中運用了辯證發展的觀點和歷史的觀點。它以“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這個定義為中心,強調了藝術與人生重大問題的關係,並且深入地討論了藝術的理性內容和藝術的發展史,充分地拓寬了美學研究的範圍,體現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淺談“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  「佳鵬設計」

佳鵬設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