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廣州府的控制下,廣州府志纂修情況

明清兩代可以說是廣州地方誌寨修的黃金時期,這一時期所修的方誌,不僅在數量上大大超過了之前幾朝,而且方誌的體例也顯得更為成熟,並且從總體上來看的話,這些方誌的寨修質量也相對較高。因此,對明清時期的方誌寨修進行研究分析,從中總結出某些具有規律性的認識,這對現今修志工作是有很重要的價值和意義的。但圄於條件及個人能力,難以盡覽廣東一省歷代志書。對明清時期廣州府志篡修情況進行解析,以試圖從中發現明清兩代廣州府志修寨的一些特點,以期對廣東方誌研究提供有益借鑑。

在明清廣州府的控制下,廣州府志纂修情況

廣州府對府志控制日漸強化。眾所周知,隋唐以前,寨修方誌一般屬於個人行為,志書大多為當時文人士大夫的私人著述。從隋唐兩代開始,我國地方誌編修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那就是建立了方誌的宮修制度。如《隋書·經籍志》有載,隋煬帝大業之時,"普詔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產地圖,上於尚書"。這可以說是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有組織、成規模的篡修方誌的活動。而到了唐代,唐王朝則制訂了定期篡修"圖經"的制度。《唐會要》就記載,唐人州郡圖經每隔三年一修,至唐德宗建中以後又改成五年一修。至此以後,唐人方誌可謂私修與官修並存。

在明清廣州府的控制下,廣州府志纂修情況

分析可考之廣州歷代府志,我們足可發現,發展到宋元兩朝,廣州府志編修雖也是官修與私修並行,但此時私修仍佔據主流地位。如據文獻記載的廣州諸志,仍能確認寨修者名號者為九種,但是這其中明確為官修者僅僅為三種。比如前文已經提到的宋代兩部廣州志一一《南海志》,分別為嘉定元年(1208年)的知廣州軍知軍陳艦以及子淳站七年(1247年)任知廣州軍的方大瓊所修。又有著名的(大德〉《南海志》,為元代大德年間廣州人陳大震寨修,後來又經呂桂孫增修完成。以上方誌寨修,少有官方直接出面,都應屬於私修範疇。此外諸如宋代王中行所篡修的《廣州圖經》兩卷,也當屬於私修,因王中行寨此志時尚未為官,至淳熙十三年才被委任為增城縣令,故有此推論。

在明清廣州府的控制下,廣州府志纂修情況

總的來說,宋元以前廣州方誌私修者數量佔優,基本上是總志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實際上,這種情況不光在反映一州、一軍的州志、軍志或圖經中出現,就是當時廣州以下各縣縣誌也有所表現。例如據筆者統計,宋元兩朝寨修的番禹縣誌目前仍然可考者3種,其中就有2種屬於私修,而另外1種則不明寨修者。又如,廣州下轄增城縣,該縣縣誌成於宋元時期的有1種,亦為私修。其它地方諸如從化等地當時尚未設縣管理,則無縣誌篡修。

在明清廣州府的控制下,廣州府志纂修情況

入明後,廣州府志基本上都被納入了官修的範疇,可以說,宮修志書己經開始佔據絕對的優勢地位。比如(成化〉《廣州志》以吳中為宮時聘人所修,黃佐所寨的〈嘉靖〉《廣州志》雖為黃佐一人之力,但黃佐為地方官員,該志實則也有明顯的官修色彩。至清代的幾部廣州府志更是宮修一統天下。當時三部府志,除第一部康熙《新修廣州府志》外,其餘兩部不但為都有非常嚴密的官方修志的組織系統,但凡總裁、總篡、編修、校對等分工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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