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主刷手機外放歌曲。我問:是不是大衣哥唱的?
他“嗯”了一聲。
“你怎麼這麼愛聽他唱歌?別讓我聽見,要不你用耳機。”
我在看書,覺得很聒噪。
覺主說:“我聽著怪好聽。”
大衣哥朱之文的聲音辨識度很高。我雖然聽的不多,但每次一聽就聽出來了,一聽就知道是他唱的,很容易讓人審美疲勞。
第一次聽大衣哥唱“滾滾長江東逝水……”是在電視上,臺上嘉賓,有這首歌的原唱,歌唱家楊洪基,很驚喜的樣子。
昨晚看到喵大師寫的文章,才知道大衣哥朱之文“再次上了熱搜”。
兩男子酒後打賭,飛腳踹開了大衣哥家的大門。
之前看過文字訪談,略知大衣哥的處境。在他老家的村子裡,那些鄉里鄉親找到了一門生意,靠偷拍大衣哥賺錢。
能想象嗎?
整個村子裡的村民,也許有周邊村莊的人,以窺視別人的生活為主營業務,守在人家家裡,蹲在人家大門口,排著隊拍人家的老婆孩子,發直播、發短視頻到網上……
以此為生,以此為樂。
訪談裡提到,朱之文出名之後,被百般騷擾,壓榨利用,強制借錢,借錢不還,道德綁架,當生財機器。
我很不屑,也不同情。
心想:幹嘛不搬家?搬不到北上廣深那些大城市,至少可以搬到縣城搬到地區所在地吧?幹嘛要呆在那裡?
過去人說:窮山,惡水,潑婦,刁民。
一點沒錯。
大衣哥不搬家有他不搬家的道理,山東人普遍有鄉土觀念,所謂故土難離。他也理解鄉里鄉親們,說都是鄉鄰,沒什麼壞心眼。
說白了,那群人之所以那樣,是被大衣哥允許的。
那就是他的格局,他的見識。
如果一開始就有維權意識呢?如果不允許侵犯肖像權呢?如果有隱私概念呢?
我30歲時第一次坐飛機。上了飛機,有個同事小聲地、有點小興奮地跟我交流一個秘密:“這還是我第一次坐飛機呢”。
後來才發現第一次坐飛機的不止我倆。同行的一個經銷商大概第一次見到漂亮的空姐,拿相機大咧咧對著空姐拍。當年手機還沒有拍照功能。
空姐不樂意了,讓他把照片刪掉,她說“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僵持了一會兒,那人終於還是把照片刪了。下飛機時,我聽到團裡有人安慰那個經銷商,“長那樣還肖像權……”大概是為了化解他的尷尬吧。
這件事我印象特別深刻。那是我學習的一次機會,也當作是一個教訓,我通常不會對著別人拍照。
出國旅遊時,同遊的人肆無忌憚地跟外國小孩合影,拍照,我總覺得尷尬。
至少,你要徵得人家小孩父母的同意再去拍啊。
換位思考一下,別人一聲不吭摟過你家小孩拍照,你心裡爽嗎?誰知道你拍了照會不會傳到網上?
每個人都是有肖像權、隱私權的。
昨天在海邊木棧道上看到一對戀人,身影特別漂亮,我忍不住偷偷拍了他們的背影;今天在太平角海邊看到一對戀人坐在休閒椅上面朝大海,一片歲月靜好的模樣,也忍不住偷偷拍了張背影……
我不會輕易拍人家的正面,更不會拍別人家的小孩子隨便發到網上。
大衣哥被騷擾,是他自己允許的。
他沒有肖像權、隱私權意識。也許有,但他需要這樣被關注。
自以為寬宏大量,其實是變相地縱容了別人的惡行。所以才會有愈演愈烈的踹門事件。
他是屬於那片土地的,如果搬離,也許就會失去“流量”,失去上熱搜的機會,對大衣哥未必不是一種損失。
還據說,有他的鄉親傳話出來,“要是搬家,就挖你家祖墳”。
挖人家祖墳這種事都能公開宣揚出來,民風該有多惡劣,就可想而知了。
有個朋友家在農村,父母去世後留下了一棟祖宅,我們鼓動他回老家翻蓋個鄉村別墅,又花不了多少錢,他也蓋得起。
他搖搖頭,說:你們不知道農村的風氣……我父母拼盡全力供我們上學,就是為了離開,那裡是回不去的,也沒有回去的必要。
我忘了是誰評價過大衣哥,說他其實很會推銷自己,有農民的謙遜和純樸,也有市民的心機。
他的人設就是農民,形象設計是一襲軍大衣,離開了這個,他就是朱之文,不再是作為農民歌唱家的大衣哥了。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我有留意過一條新聞,是大衣哥捐了二十萬。他有這種情懷,也是很了不起。
看過一條短視頻,蔣大為否認朱之文曾拜他為師,還特別講了“農民歌唱家”這個概念,“農民是農民,歌唱家是歌唱家,農民和歌唱家都是職業,怎麼能同時是農民又是歌唱家呢?”
我雖然不太喜歡大衣哥的歌,畢竟他沒有什麼原創作品,一直在高仿,唱得像原唱一樣好聽罷了。但聽了蔣大為的話,也很厭惡。
有些所謂的老一輩藝術家,真是高高在上慣了,連“歌唱家”的銜頭都以為是自家的,不肯給別人以冠之,連別人唱他原唱的歌都不肯鼓勵,以為自己就是標準……說好的德藝雙馨呢?
農民歌唱家怎麼了?還有農民畫家,軍人歌唱家呢?
都是為了生活,唱歌的何必難為歌唱的。
想起《大話西遊》中的臺詞,至尊寶說,“你看那個人,好像一條狗唉。”
你看拍大衣哥的那群人,好像喪屍啊。
推薦:你討人厭,可能是因為不懂尊重界限
謝謝你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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