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種姓制制度的發展史,實質就是婆羅門的地位加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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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人類文明發祥地之一,古代印度歷史就是“一個接著一個征服者的歷史”。印度的種姓等級制度,也是起源於雅利安人原始社會解體和對印度征服過程中,形成的階級社會和成長。

據《吠陀》中的記載,雅利安人到達印度時是公元前一千年前。這期間,雅利安人用了四百年的時間佔領了北印度的大部分地區。還在這片土地上面建立了大小不一的王國,各自稱王,開始了以首領為雅利安人與非雅利安人之間的奴役與被奴役的生活。

印度種姓制制度的發展史,實質就是婆羅門的地位加強史

一、種族制度的發展與內容

雅利安人剛到印度的時候,就對印度等級的原住民——達羅毗荼人表現出鄙夷的態度。原來,雅利安人較達羅毗荼人白皙。對於黢黑的達羅毗荼人,雅利安人常常表現出自己的地位高貴和血統純正。

為了將自己與達羅毗荼人更好的區分,保持自己種族的血統純良,他們表現出了人性暴力蠻橫的一面。這個時候,就已經為之後的古印度種族制度奠定了基礎。

緊接著,通過不斷地征服與社會發展,雅利安人已經開始成為了印度權力的中心。他們在社會中充當著不同的職能,從事祭祀的僧侶和以部落首領為首的武裝侍從從集團逐漸與雅利安平民分離了開來,成為了兩個更高的等級。自然,雅利安自然人就成為了雅利安內部社會的第三個等級。

祭司貴族形成婆羅門等級;軍事貴族形成剎帝利等級;從事手工、農業、畜牧業和商業的雅利安人形成吠舍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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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又對那些非雅利安人的被征服土著居民進行了劃分,也就是整個社會結構中的最低一級——首陀羅。

根據《摩奴法典》規定,婆羅門享有最高權力,掌握軍政大權的剎帝利就好比我國古代的將軍宰相,位高權重;吠舍自然是能夠通過勞作和生意的供養者和服侍者,雖然也是雅利安人,擁有的權力卻微乎其微;首陀羅則是社會地位最低,不得有任何怨恨為上述種姓等級服役的“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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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族制度的特點

作為一種嚴格的等級制度,這四種等級形成過程中經歷了從簡到繁的標準。任何的一次改動,都趨向更有利於保障統治者的階級特權地位。

列寧曾指出:“等級是以社會劃分為階級為前提的,等級是階級差別的一種形式。”在印度的這四種種姓等級劃分中,實際上就是奴隸主與勞動人民的對立。

隨著奴隸社會帝國時代的到來,婆羅門僧侶等級對等級的竭力維護,通過出臺各種不平等的法典一再鞏固等級觀念的森嚴。也正是這個原因,印度種姓制度表現出了最保守、最頑固、最反動的一面,也因此發展成了最完整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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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種姓職業世襲化

《摩奴法典》中明確規定四大種姓的義務,婆羅門是“教授與學習吠陀,為自己和他人祭祀,以及佈施與接收(施捨物)“;剎帝利是”保護人民,給予施捨物,祭祀,學習吠陀以及節制現世享樂;吠舍是“牧畜,施捨,祭祀,學習吠陀,商業以及高利貸,農業”;首陀羅是“無怨恨地為哪些(上述

的)種姓服務“。——這裡的“吠陀”是指印度宗教、文學以及哲學的基礎。

根據各自義務的不同,四大種姓必須遵照神的旨意從事相應的職業,不得任意改變。這就意味著,婆羅門壟斷了宗教事務,剎帝利則掌管國家權力,吠舍從事農、牧、工、商,而首陀羅的主要職業則是服務性質的手工技藝,也有從事農、牧業的,這也成為了首陀羅和奴隸之間唯一的區別標準。

所以,在古代印度,不存在有科舉制成才的例子。每一位新生兒的命運,在誕生下來的那一刻就被種姓安排得明明白白,長輩做什麼,之後的世世代代就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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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種姓內婚制

為了保證高級種姓血統的純正,法典強調各個種姓之間的內婚制度,意思就是婚姻只能受限於同樣性別之間。

但後來,隨著印度人口越來越多,在很難保證血統純正又想要鞏固種姓制度的條件下,法典再次制定了“順婚”的原則。

也就是說,高種姓的男子可以娶較低種姓之女為妻,但絕對不允許高種姓的女子與低級種姓的男子結婚,這樣就會破壞父權世系的計算原則,而且還是非法的,會被置於死地。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印度嫁女兒需要準備高昂的嫁妝了。因為為人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因此擺脫低種姓的處境,繼而為她們竭力尋找一個哪怕比自家高一個等級的良人也可。

但另一方面,印度重男輕女的現象也有一部分源自於此。女性嫁人需要大量的金錢,相反兒子娶妻卻能為家裡帶來財富。所以在印度,重男輕女是普遍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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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各種姓在宗教生活方面存在著界限和區分

《摩奴法典》規定:“只有由雅利安人之女所生的雅利安人之子,始有受一切淨法的資格。”

也就是說,首陀羅種姓的根本無法參加雅利安人的宗教生活,不僅如此,首陀羅即使是靠近用於婆羅門進行聖典吠陀的地方也是不允許的。

他們被禁止了聽、靠近,甚至還會因此受到肉體上的懲罰。因為這樣的區分,還影響到了不同種姓之間的飲食、衣著。比如,婆羅門用棉線、剎帝利用麻線、吠舍用毛線。

這樣的區別對待,都是在潛移默化印度社會的人群去自覺地規範自己的等級思想。

  • 第四、各種姓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以侮辱罪為例,《摩奴法典》規定,“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需罰款五十(帕那),如果侮辱吠舍,需罰款五十的一半,而侮辱首陀羅則罰款二十。”相反,如果低等級的種姓侮辱了高等級種姓的人,不僅會“以十指長燒熱的鐵釘插入他口中”,還會用“滾燙的油潑入他的口中和耳中”

總之,法典中的法律維護的只有高等級的種姓,而低種姓的人連最終的人權都無法維護。

有人有問,那在印度想要翻身的話,能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呢?從印度宣佈獨立,廢除種姓制度到現在,已經過去了70多年,平等權利正在慢慢放開,但大部分低種姓的人還是停留在低等級的生活水平。

這也就說明了,種姓制度不僅在影響著印度歷史上的過來人,還有如今剛出生的未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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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望未來,印度還有多長的路要走

馬克思曾說過:“印度人和埃及人之勞動分工所實行的原始狀態,引起這些民族之間國家的宗教的種姓制度。”

從膚色到種姓等級,印度的人權核心等級已經不單純是血統之間的區別了。內婚製成為了印度種姓制延續3000度年貫穿其中的最本質的特徵。

種姓內婚制會持續存在,也是印度即使宣佈廢除制度但等級依舊存在的原因

曾經有在外留學歸來的知識分子試圖組織聯誼,企圖破壞種姓內婚姻制度。很快,這些已經壟斷國家最高級資源的婆羅門們馬上就想到了對策,組織更多的同種姓內的聯誼。

享受了3000多年福利的高種姓人不會輕易將自己的利益拱手讓人,無論是宗教制度還是環境資源分配,只要印度各個等級的人,尤其是高等級的人不願意追求平等權利。廢除種姓制度,不過就是一紙空文,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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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作為如今發展最快的發展中國家,如果不是受到疫情的影響,印度會再次成為今年經濟發展的速度黑馬。

在經濟發展的衝擊下,印度的社會制度和生活發展必定會因為商品經濟發生一次重大的變革。要知道,經濟支撐,會成為一股強而有力的摧毀力量。

所以,印度的種姓制度在未來的某一天一定會徹底被消滅的。當然,在這一路上,不可避免地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因為鬥爭、因為改革流下自己鮮紅的熱血。

但是,為了國家、社會、民族以及個人的發展,衝破種性等級制度的禁錮是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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