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區應對疫情指揮部發布第7號公告:確保安全前提下復工復產


蓮池區應對疫情指揮部發布第7號公告:確保安全前提下復工復產

保定市蓮池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應急指揮部 公 告(第7號)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在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前提下,促進有序復工復業,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現就有序復業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有序復業。影劇院、歌廳、KTV、網吧、遊樂場、娛樂城等文化娛樂場所,酒吧、洗浴、汗蒸、美容、美甲、美睫、保健、親子、早教中心、教育培訓機構、體育場所、健身場所和非生活必需的獨立地下經營場所繼續暫緩復業;各類馬路市場、流動攤販一律不得經營;餐飲經營單位(含商超內餐飲)繼續實施以外賣、團餐配送的形式復業,一律嚴禁堂餐,且不得形成配送人員聚集。其他行業可有序恢復營業。

二、復業程序1.復業前準備。擬復業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準備充足的防護物資;對經營場所全面清理衛生,全方位進行環境消毒;對員工及家屬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員工健康登記制度,實行“一人一崗”管理。按疫情防控要求需實施隔離的從業人員必須在隔離期滿且無異常後方可從業。2.復業手續。擬復業經營單位需提供相關許可證照、身份證、從業人員情況登記表、經營場所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等資料並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餐飲經營單位(含商超內餐飲)在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建築面積500平米以上的商業經營單位向區商務部門備案;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的特種行業經營單位向公安部門申請復業;其他經營單位在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經開區進行登記備案。

三、復業後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復業的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自律,必須服從行業部門、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管理。嚴格執行佩戴口罩、體溫監測、消毒通風等疫情防控措施,必須統一在門口顯著位置懸掛“未佩戴口罩嚴禁入內、發熱乾咳人員請速去就醫”字樣的提示標識,不得接待未佩戴口罩人員和有發熱、乾咳等症狀人員;在經營過程中,嚴格控制客流量,不得形成人員聚集;鼓勵送貨上門,引導顧客即買即走,提倡“零接觸購物”模式和使用微信、支付寶等網絡支付方式。

四、強化人員排查管理。已在區居留14天及以上的店主和員工,要及時做好體溫和自身健康狀況監測並記錄、配戴口罩上崗。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不得帶病上班,第一時間就醫;上下班提倡單人自駕或騎行、步行,下班後不參加聚會聚餐;員工在為顧(賓)客提供服務時應戴手套,不得直接接觸商品;發現發熱員工,要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第一時間與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聯繫,同時通報所在鄉(鎮)、街道或村(社區)、主管單位。

五、強化復業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各相關單位要強化監督管理,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對防控意識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經營主體,責令停業整改;對違法違規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不服從管理、阻撓執法、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厲追究責任。

保定市蓮池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應急指揮部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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