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的這些病......

數年前的書壇弊病,如今觀之,此類弊病不但毫無革除之相,反而愈演愈烈,病狀愈來愈多,病情愈來愈沉。

關鍵在於體制僵化。中國的書法體制仍然是“計劃體制”。這個體制的基礎,是以全國書展為主體的展覽以及相應的評獎體系。書協的官方色彩非常濃重。書協組織也由此而帶上了一定的“衙門色彩”。

“偏”是“僵”的派生物。書法形態和風格儘可以如同萬物生長那樣多種多樣,自由發展,而無人為的貴賤高低之分。書法評選體制為書法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久而久之,卻發展到偏一乃至極端,走上了“偏道”。之所以說“偏”,是因為這一機制導致一條重要原則,這就是:凡是入選“國展”的,便是“正統”的,便是“高水平”的,否則便是“野路”的,“低檔次”的。所謂“國展”成為衡量書法家及書法作品水平高低的“強權”標準。或許書法當權者會說:我們並沒有強令書法家們圍著“國展”團團轉,書法家和書法愛好者儘可以“百花齊放”。然而,當“中國書協”成為書法家“朝野”之分的唯一標準,而是否入展“全國書展”又成為能否加入“中國書協”的重要標準(實際上近乎“唯一標準”)之後,書法家們難道還有其他選擇餘地嗎?如果這根“指揮棒”出現偏差,書法大潮出現偏差就成為在所難免之事。

做人最忌媚態、媚骨,書法貴在風骨、風神,而書法一旦與“媚”連在一起,將是多大的不幸。書法看似一場全民運動,似乎機會均等。但實際上書法資源操控在少數書壇權貴手裡,書法家們,特別是尚未出道的基層書法家和廣大書法愛好者們,為了獲取在書壇的一席之地,不得不“摧眉折腰”式“評委”。國展、全國大賽評委操控展事、賽事,把神聖的書壇,變成了名利場。

書法在退化,退化得越來越醜,而且醜得冠冕堂皇,醜得理直氣壯。原因在於,一些掌握著書壇話語權的人們,按照他們的意志,變換了美醜標準,把明擺著醜的字體,貼上“創新”、“流行書風”、“現代書法”等標籤,然後宣稱:這就是當今的書法之美。與其說這是“指鹿為馬”,倒不如說這是“皇帝的新裝”更確切。誰要是對這些“醜”字提出異議,只消輕易地給你扣上一頂“不懂”的帽子就行。

我們這個民族曾經深受“浮誇風”之苦,當書壇的“浮”症出現時,便令人分外憂慮。當聽說一位書協官員宣稱:全國至少有1億人在搞書法時,第一個感受便是:書法大躍進來了。如果說凡是動一動筆頭的人都算是“搞書法”,“1億人”也許並不誇張。然而,動一動筆就真的算是“搞書法嗎”?寫毛筆字的真的都是書法家嗎?

書壇是個大雜燴,只要他想要這個名,就可以自命為書法家。特別是不少官員對書法“情有獨鍾”,以特殊身份“強勢”進軍書法領域,成為當今書壇一“景”。中國的書法傳統,原本倒真是官員和書法家不分的,書法作為士大夫雅玩的“餘事”,不少官員本身就是書法家。區別在於:古代的官員本來就是書法家,而現在則是先成為官員,然後順手拿一頂“書法家”的桂冠戴戴。

百病均可醫,唯俗難治。書壇之疾,其俗在骨。試舉一例:一位行政級別不低的“狂草家”,“狂飆”一般驚現書壇,作報告,出集子,風光無限,真實水平,明眼人一望便知。然後,卻有不少書壇權威人物,紛紛出面喝彩叫好。問題在於,憑他的身份,一“愛好”,別人便針對他的“愛好”“鬧”起來。一般人瞎起鬨可以理解,問題在於,書壇權威也無原則地跟著吹捧,除了“俗”氣熏天,還能再說些什麼!

有人用腳趾寫字,有人用牙齒咬筆桿寫字,有人把女子倒過來,用她的頭髮寫字。可以說,凡是想得出的稀奇古怪的辦法,都有人用過了。目的只有一個:博得別人的眼球。這種“怪招”,都只是小丑式的雜耍而已,與書法無關,或者說,它們永遠不可能成為嚴格意義上的書法作品。但從某種意義上說,“怪”風之所以盛行,一個原因,可能緣於正道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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