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致附中明珠校區疫情期復課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長春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致附中明珠校區疫情期復課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學生家長朋友們:

當前,我們仍處在疫情特殊時期。學校還沒有全面開學,疫情固然可怕,但交通安全也不容忽視。關係到每個孩子的生命安全,始終牽動著交警“蜀黍”的心。

為更好的維護好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預防和遏制校園周邊交通事故,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方便家長安心接送,長春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在19年上學期已經針對校園交通秩序制定過方案,並且管理效果顯著,專門解決"停車難""沒地停"的疑難問題,但現在屬於疫情特殊時期,更要嚴格管理,我們制定了新規劃方案。具體規定如下,希望各位同學家長再次認真閱讀並努力做到!

一、學校正門前網狀線、斑馬線區域,任何時間段都不得停車,保證接送的學生及家長出入安全。

二、專設校車停靠區域

1、 校門以南至明珠路、明珠路至雕塑公園路段的人民大街東輔助車道內,校車緊靠道路右側單排臨時停靠。

2、 上、放學時間段該區域家長私家車輛禁止臨時停靠。

三、擴大家長私車停靠範圍

1、校門以北至衛星廣場路段的人民大街東輔助車道內,家長車輛可緊靠道路右側單排臨時停靠。

2、幸福一路街路內,家長車輛僅可在放學前1小時至放學後半小時內,緊靠道路兩側有秩序的單排臨時停靠,其他時段禁止停車。

3、幸福一路至幸福二路路段的人民大街西輔助車道內,家長車輛僅可在放學前1小時至放學後半小時內,緊靠道路右側單排臨時停靠,其他時段禁止停車。

4、幸福二路至雕塑公園路段的人民大街西輔助車道內,家長車輛可緊靠道路右側單排臨時停靠。

5、明珠路街路內,家長車輛可緊靠道路兩側有秩序的單排停靠。

四、 臨時停靠上下車時,請家長和孩子提前整理好需隨身攜帶的物品,提前做好上下車準備,在保證安全的同時儘量快速上下車,以免影響周邊正常交通。

五、遇有城市道路路口、公交站點、企事業單位正門、停車場出入口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六、學生及家長在過街時,切記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禁止橫穿機動車道、闖紅燈、路邊打鬧等現象。

七、疫情特殊時期,由於接送孩子時人口較為密集,所有家長必須佩戴口罩、禁止長時間停留,如感到不適要及時向學校報備並及時就醫。


尊敬的家長,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係到孩子的一生,也維繫著您一家的幸福。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規範停車秩序,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駛禮讓行人,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注:停車區域規劃示意圖見附頁


長春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致附中明珠校區疫情期復課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長春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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