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網紅,越垃圾?

筆者所講的網紅,並非指某一個具體的人,這裡的的“網紅”泛指那些在網絡上超活躍,超吸睛的人或事,或APP,或事件,或一切.......

越網紅,越垃圾?

這裡的網紅既包含全民網紅,也包含區域網紅,某領域網紅,某意識形態網紅,總之,是某個範圍內的現象級事務的泛稱。

曾經,我很欣賞網紅們,

今天,我厭惡網紅們。

越網紅,越垃圾?

因為“人紅是非多”?因為“紅到極致自然黑”?

非也!我看到“網紅”意識捆綁了這個社會的方方面面,帶來的不是進步。進步的反義詞是“退步”?,不是,進步的反義詞是迷障

是的,我找不到其他更合適的詞,“迷障”可能更貼合點表達含義。

“紅”從來不是無緣無故的,“紅”都有緣由,有的可以複製,有的可以複印;有的可“蹭",有的可“憎”;有的可開腦,有的可洗腦。

歷數互聯網一代代網紅,走到今天,卻是一屆不如一屆。

20年前,痞子蔡在BBS上塑造的小說女主角“輕舞飛揚”成為全網情人。靠的是文筆和才情;

“如果我有一千萬,我就能買一棟房子。
我有一千萬嗎?沒有。
所以我仍然沒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飛。
我有翅膀嗎?沒有。


所以我也沒辦法飛。
如果把整個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焰。
整個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嗎?不行。
所以我並不愛你。” ——痞子蔡《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最早的“網紅”,靠文字成名。網絡“四大寫手”安妮寶貝、今何在、路金波、慕容雪村在互聯網江湖風生水起。榕樹下,誕生無數文字高手被膜拜。

相較於第一代網紅,第二代的成名門檻已經降低。之後,門檻就一直在降低,沒有最低,只有更低。

17年前,博客時代開啟,一個叫木子美的女人以個人露骨的性愛日記成為網紅,但很快“一寫成名”在“一脫成名”的網紅面前敗下陣來。流氓燕、竹影青瞳等“脫”紅迅速出位。隨後,中國網紅迅速進入另一個界面。

先後隨著芙蓉姐姐,鳳姐,等網紅的出現,中國互聯網完成了從博客、論壇,到微博、微信時代的過度,移動互聯網的風吹向了另一批網紅。

這“另一批網紅”最終定型了我們今天看到的各類網紅基因。但我們依然有跡可循:當年的男美妝博主艾克里裡Vs今天的李佳琦們;而南笙、張辛苑、劉梓晨等一眾PS陣營網紅Vs今天所有的濾鏡網紅喬碧蘿們.......

越網紅,越垃圾?

越網紅,越垃圾?

越網紅,越垃圾?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網紅們臨時工轉正的標誌是:帶貨。

移動互聯的出現,網紅製造變得容易起來:任何路徑都可能造就一個網紅,快手裡自殘可以成為網紅,鬥魚裡跳舞也可以成為網紅,馬路上賣唱可以成為網紅,大街上做乞丐也可以成為網紅。直播裡賣貨可以成為網紅,買一波流量,有操盤手就可以成為網紅。

成名變得容易,慾望不再掩飾。所有的網紅都源自慾望,源自變現的飢渴。

一切變得太快,你都來不及甄選,新的一波已經將前任撲倒。

劍未佩妥,出門已是江湖。

芙蓉姐姐後來在微博中說:“初期網紅是貶義詞……中期網紅是心機婊……現在網紅是香餑餑,人人爭抱其大腿…….看到網紅從貶義詞發展到勵志的代名詞,我不禁揚眉吐氣。”

我想說,芙蓉姐姐你說岔了,今天的網紅是香餑餑,也多含貶義。弔詭的是,明明知道含著貶義,人們依然趨之若鶩。

我們不禁要問,這個悖論,問題出在哪裡?

無話題,不網紅。恰恰是“話題”先導,讓網紅成為翻車集中地,成為垃圾場。

網紅似乎天然含著“黑”的基因。啥叫“話題”,好的“話題”沒人愛看。媒體天生“唯恐天下不亂”,人性“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基因,決定了網紅傳播的驅動力,恰恰是“不黑,怎麼紅”、“黑,容易紅”。

帶貨能成為網紅,因為買家都希望“價廉物美”,哪管“貨真價實”?今天李佳琦的直播翻車是必然。當年電視購物著名的侯總,看到今天網紅如魚得水,真該暗歎早生了10年。

越網紅,越垃圾?

網紅店層出不窮,往往生命不過幾個月,哪裡來那裡去。

宣傳力大於產品力,產品不好吃,再紅也枉然,典型如黃太吉;

網紅麵包店Farine用過期麵粉製作麵包被曝光,直接擊穿商德下限;

叫只鴨子叫只雞們,再開著寶馬送外賣,也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啊,工商整改成為必然;

至於那些學喜茶僱人排隊的山寨奶茶店們,大多都打卡開場,無聲消失,畢竟喜茶只有一個,造假,缺乏誠意如何長久;......

越網紅,越垃圾?

更多的所謂網紅食品更是幾乎沒紅透就涼了,原因很簡單:只為奪眼球,不求產品下功夫。以網絡營銷,文化營銷紅透市場的江小白也遭遇業績下滑,因為消費者的聲音只有一個:不好喝。

企業可以有一百種理由解釋結果,消費者只有一個視角——體驗。


屏幕上依然熱鬧,網紅們依然爭奇鬥豔,為搏眼球而不惜拋卻的東西太多太多,鏡頭裡美輪美奐,鏡頭外,一地雞毛。

越網紅,越垃圾?

網紅,還是個值得自豪的名字麼?!

整個網紅界貌似只在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紅、紅、紅,除了紅,可以踐踏人世間一切下限,或造假、或欺騙,或自虐、或破壞、或虛度、或沉淪。這難道就是我們想傳達給小弟弟小妹妹們的生存技能、人生之道。

成功者有幾個?能有幾個李佳琦,有幾個薇婭?有幾個頭部流量?但貌似一切箭頭都指向告訴屏幕前的看客:你們都可以。成為網紅你就擁有了未來和整個世界麼?WTF!

越網紅,越垃圾?

大眾有網紅,專業領域也有網紅。知識付費領域更是如此,大神比比皆是。

以販賣焦慮而賺得盆滿缽滿。製造新詞而誤導公眾,瞎編理論而自定神閒。搞設計的將審醜進行到底,還大言不慚;搞理論的將缺乏嚴謹成為常態,以大V的話語權而流毒甚廣。

越網紅,越垃圾?

回首初代網紅,不免懷念起那些骨子裡的人文氣息,以及沒那麼囂張的物慾。

現在的網紅幾乎都具有較強的商業落地,變現,何其重要!比如花錢送花,網紅電商,貼片廣告等等。我們需要製造持續的網紅變現能力。但,現如今由於資本的驅動性,造成現在的網紅大部分都是依靠某些挑戰法律的爆點進行的流量匯聚,加上人心浮躁,一方面是娛樂的迷障,另一方面是經濟的低迷。好不好,不看媒體,看身體。看自己周圍感同身受,才是真正的現實。

年輕人也罷,企業也罷,除了做網紅,難道沒有更好的選擇了麼?

厭惡網紅麼?其實,網紅只是背鍋俠,讓他們變得可憎的,是因為每個人都施與了鼓動,難道不是麼?

但最終,實幹興邦,我一直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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