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東:一改車牌誤終生

中國足球本不該關注,但于漢超最近卻上了頭條,甚至在世界體壇引發強烈關注。


究竟發生了什麼?


原來本月14日中午,恆大球員于漢超當街塗改機動車號牌,將字母E塗成F,又慢慢加色加固,一個嶄新車牌號就此出爐……


誰料這一過程被于漢超的一個球迷拍下轉發到網上,原本只是一場戲謔,結果卻引起軒然大波。


廣州警方迅速介入,對於漢超作出罰款5000、拘留15天的處罰。兩小時後,恆大俱樂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開除于漢超……一位功勳老將迅速墜落,讓人唏噓不已。


王開東:一改車牌誤終生

在疫情如此嚴重的情況下,各行各業如履薄冰,凋敝關停,失業率暴漲,哪個人不是活得誠惶誠恐?戰戰兢兢?于漢超居家拿著高薪不好,偏偏高調塗改車牌號,這不是作死是什麼?


那麼,問題來了。于漢超為什麼這麼做?在我看來。


一是任性妄為。所謂任性,就是任由本性,肆意妄為,毫無敬畏之心。漢語中有一個詞有恃無恐,之所以“無恐”,乃是因為“有恃”。任性之人,有的恃權任性,有的恃才任性,有的恃錢任性。于漢超是功勳巨星,球場才華卓著。又開豪華大奔,關聯五家公司,既可以恃才又可以恃錢,當然有些任性。


二是忽視規則。我們最缺少的就是規則意識。雖然從小就被灌輸“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很多人一輩子都很難做到,孔子也說,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之所以造成這一原因,是因為我們所謂的規則不是“心裡願”,而是“有人管”。所有人不是“我有我的規則並行不悖”,而是潛意識裡有一個權力監管者,盯著我們遵守規則。在這種嚴密監管下,遵守規則變成一種負擔,不守規則變成了佔便宜,逃避規則懲罰變得很有成就感。所以一旦覺得自己是安全的,一般人就不會遵守規則。


三是漠視法律。注意是漠視,不是藐視。藐視是知法犯法,以身試法;漠視是妄自尊大,不懂法律。于漢超肯定不太懂法,他塗改車牌,可能只是覺得好玩,刺激。他當然知道塗改車牌是不對的,但不覺得這件事有多嚴重性,以為自己能搞定沒問題。否則他即便塗改,也不會當街塗改。


在於漢超被處理之後,網絡上還有不少聲音,前主教練裡皮、足壇名宿郝海東等人都為于漢超叫屈,認為恆大處罰過重。那麼,問題又來了,為什麼這麼多人為于漢超說情?


王開東:一改車牌誤終生


一是于漢超是好人。于漢超確實是中國足壇一股清流,此前零緋聞、無瑕疵、好男人。這些年于漢超給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謙遜、低調,厚道、誠實。在中超他是人品最好的球員。所有認識他的人都非常震驚,這件事可以在任何人身上發生,絕無可能在他身上發生,但竟然就發生了。于漢超如果不是吃錯藥,那就是隔離時間長腦子短路了。


但問題是,不能因為于漢超是好人就可以違法,這是“只看人品,不看事實”。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央視一錘定音:于漢超不僅犯錯,更是違法。恆大原先簽約就有“九開除”的條款,並且與合同綁定在一起,球員全都簽字認同。如今球員違法對俱樂部形象造成影響,恆大是有理由開除他的。


我們還需搞清楚,一個人有沒有違法與他是不是好人關係並不大。沒有誰是天生的好人,也沒有誰是天生的壞人。當一個好人走出違法的那一步,很可能他就變成壞人了,所以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說,而且更重要的是,你一萬次做好人,也未必能抵消你一次做壞人。


二是于漢超有功勞。幾年前,于漢超還是中超炙手可熱的明星。2011賽季,于漢超以12粒進球加冕本土射手王;2014年加盟恆大,于漢超更是一飛沖天,多次上演絕殺,共為恆大打進31球,助攻45次。獲得1次亞冠冠軍,5次中超冠軍,1次足協盃冠軍以及3次中國超級盃冠軍。期間還代表國足打進9球。


實事求是,于漢超是球場上的拼命三郎,堪稱職業球員的典範。但功勞是功勞,過錯是過錯,違法是違法。于漢超有沒有過錯和違法,這是一個事實判斷,不是一個價值判斷,這與于漢超是否有功完全是兩回事。不能只看功勞,不問是非。


三是于漢超被針對。于漢超違反交通法,已經受到法律處罰,而且是頂格處罰。這一點大家沒什麼異議,異議的是,恆大有沒有落井下石之嫌。


那麼恆大究竟有沒有落井下石呢?有人擺出實證。此前張修維醉駕被刑事拘留,這完全屬於犯罪行為,比塗改車牌更為嚴重,如果恆大眼裡揉不得沙子,但恆大為何還不管不顧地引進這樣的球員呢?如果張修維是違法犯罪在前,那麼恆大歸化球員費南多前不久拒不執行俱樂部和主教練管理要求,嚴重違反隊規的第一條:挑戰主教練權威者。為何卻沒被開除呢?


為何到于漢超這裡,恆大就雷霆大怒、手起刀落呢?既然有“九開除”之說,于漢超當然可以因違反隊規被開除,但一定要一視同仁,不能被針對。潛臺詞很清楚,就是于漢超被針對了。


那麼于漢超有沒有被針對呢?于漢超是33歲的老將,近幾年飽受傷病折磨,還做過兩次手術,油箱裡的油已經不多了,對一個俱樂部來說,他已經是負資產,能清理當然要清理。如果換成一個明日之星,或者是當打之年的張修維、如日中天的費南多,恆大還會如此決絕嗎?


恆大有沒有這個考慮,不能說沒有,也不能說一定有。人會趨利避害,公司更是如此。但同樣的道理,張修維犯法、費南多違規,都不能改變于漢超違法這一事實。恆大按照合同捆綁約定進行處罰,于漢超也是無話可說。這與公司引進違法記錄的人,以及沒有處理歸化球員關係不大。


選擇原諒還是選擇處理,這是恆大的決定,也是恆大的自由。公道自在人心,是否公平、能否被接受是他們必然承擔的後果。恆大願意承受張修維和費南多對俱樂部聲譽造成影響,但未必願意承受于漢超對俱樂部造成影響,你奈他何?


遺憾的是于漢超被開除,意味著他的中超生涯基本謝幕,而且是以這種方式謝幕,難免讓人心生惻隱。一個人不論球技有多高,人品有多好,功勞有多大,都不能成為違法的藉口,違法必然付出代價。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司面前卻未必人人得寵,於是有人被網開一面,有人被加重處罰,這就是于漢超的倒黴和憋屈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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