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心存僥倖!有車輛“脫保”第一天就出事了

近年來

來雲南安寧溫泉牧羊湖旅遊風景區

旅遊的人越來越多

周邊村民紛紛做起了旅遊生意

別心存僥倖!有車輛“脫保”第一天就出事了


本案當事人陳某某便是其中一位,其在牧羊湖旅遊風景區擺了一個小攤,生意很是紅火。每年8月,牧羊湖旅遊風景區的向日葵競相開放,遊客如織,陳某某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經營小攤生意上,自己購置的平時拉貨用的小型麵包車交強險即將到期也未在意,結果導致車輛“脫保”。

2019年8月17日是車輛脫保第一天,陳某某心想:今天是脫保第一天,應該不會出什麼事,還是做生意要緊,便繼續駕駛著這輛已經脫保的小型麵包車上路拉貨。

別心存僥倖!有車輛“脫保”第一天就出事了


沒成想,當陳某某所駕車輛在巴金線1640公里+500米處從人行道駛出時,在右轉過程中車輛前部與餘某某駕駛的電動車左前部發生碰撞,導致餘某某左踝關節、左小腿受傷。後經安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餘某某無責任。

受傷後,餘某某在安寧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36天。後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餘某某於是向雲南省安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陳某某賠償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司法鑑定費等費用合計24607元。

近日,安寧法院對這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陳某某後悔不已,頻頻向餘某某表達歉意,並表示不是不願意當場賠償,而是最近有點困難,請求緩幾天。後經過本案承辦法官主持調解,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由陳某某於2020年4月24日前一次性賠償餘某某交通事故導致的各項損失合計17000元。

法官釋法

本案中陳某某因未購買交強險,本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部分責任,全部由自己承擔。所幸餘某某受傷不是很嚴重,賠償金額不大。在此,法官提醒廣大車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依法投保交強險,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再忙,也要記得去投保交強險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