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鬧”出鄰里矛盾 樓下“震樓器”回擊

“超長假期”讓孩子們宅在家裡的時間長了,也給鄰里關係帶來大問題。不久前,恆大城小區17棟居民就因為噪音產生鄰里矛盾, 樓下竟用“震樓器”回擊。為解決矛盾,寬城區欣園街道桐雨社區黨支部書記李欣怡一次次溝通協調,才讓僵化的鄰里關係緩解,看著震樓器被拆除,大家臉上都露出笑容。

張女士是恆大城小區17棟的業主,一天早上,她還在睡覺,就被樓上吵鬧聲弄醒,時不時還有小孩頻繁跑動聲音,這讓張女士頭痛不已。忍幾次後,她實在受不了,上樓跟鄰居交涉,結果不僅沒有讓吵鬧聲緩解,聲音卻越來越大,樓上樓下也矛盾升級。一天,樓上住戶突然發現客廳地面出現有規律的震動,並有類似電鑽鑽牆的噪音,後來才知道樓下的張女士在屋頂裝了“震樓器”。

情況反映到社區,為了不讓兩家的矛盾激化,李欣怡開始了拉鋸式調解,最終兩家人坐一起。原來,因為疫情影響,樓上3歲的孩子沒法去幼兒園,整天在家待著,小孩子調皮愛在家跑跳。為了不再打擾樓下,樓上住戶也主動表態在地面鋪上泡沫地墊減少音量,樓下則表示馬上撤掉震樓器。你一言、我一語之間,鄰里之間的隔閡化解了。

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孫慧律師告訴記者,樓下住戶為了回擊使用“震樓器”,看似在維護自己的利益,根據《物權法》中第七章關於相鄰關係的規定,樓下業主的行為其實已經給對方造成影響,為此,樓上住戶有權要求其排除妨害,停止侵害。如果樓上業主確實給樓下造成損害的,樓下住戶可針對直接損失提出要求。不過鄰里間發生矛盾,最好還是找物業和社區幫助溝通,如果發生糾紛,也通過派出所等途徑理性解決。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彼此多溝通相互理解,沒啥解決不了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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