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孔雀暫時逼停一級水電站 但“勝利”仍未到來

綠孔雀暫時逼停一級水電站 但“勝利”仍未到來

現存數量不足500只的綠孔雀,暫時逼停了10億元投資的水電站項目。3月20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平公司”)立即停止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該水電站淹沒區內植被進行砍伐。

法院要求,對該水電站的後續處理,待新平公司按生態環境部要求完成“環境影響後評價”,採取改進措施並報生態環境部備案後,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視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

這起案件迄今歷時3年,是國內第一例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中國青年報》2018年9月5日曾報道《十億元投資與一個棲息地》)。據中國科學院昆明動物所2013年-2014年的調查,綠孔雀數量已不到500只。

一審判決後,原告方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以下簡稱“自然之友”)認為,多家環保組織和社會公眾努力多年的“綠孔雀保衛戰”,尚未取得最終勝利。

“這個判決意味著,對綠孔雀在中國的最後一片面積最大、最完整的棲息地形成巨大威脅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目前只是暫時停工,並未被永久停工。”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總幹事張伯駒說。

自然之友指出,決定水電站未來命運的“環境影響後評價”,是在該公司此前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上打補丁、補漏洞。此前的訴訟中,自然之友便指出這份《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重大失實和重大缺陷”。

自然之友稱,《環境影響報告書》沒有投入足夠的時間、精力和專業性開展實地調研,將電站建設對綠孔雀生存繁衍影響評價為“無直接的影響”。但根據多家環保組織與多位權威專家的現場調研,水電站淹沒區的河谷區域是綠孔雀的重要棲息地,綠孔雀經常在江邊沙浴、覓食和求偶。環評單位關於綠孔雀的調查和描述不符合客觀事實,屬於重大失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沒有對蘇鐵屬植物的分佈情況和數量進行詳細調查,屬於重大缺陷。

多家環保組織發現,自2017年7月12日自然之友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至今,建設單位一直沒有開展相關“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

“建設單位反覆多次表明,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存在客觀困難,缺乏現實可行性。”張伯駒認為,建設單位其實意識到這將是一項長期、複雜的系統性工作,一兩年內都難出成果,因此未按要求開展相關環境影響後評價。

更重要的是,根據《雲南省生態保護紅線》,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淹沒區大部分已被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範圍。自然之友指出,除非該項目未來重新選址,或者大幅度調整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否則,既使建設單位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仍無法避免淹沒綠孔雀棲息地,損害這一地區極為豐富的生物多樣性。

3月27日,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護中心、野性中國、阿拉善SEE基金會等4家環保組織,向生態環境部提交書面建議書,懇請依法撤銷《關於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和《關於責成開展雲南省紅河(元江)幹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環境影響後評價的函》。

“也就是說,讓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永久停工,才能保護住綠孔雀在中國最後一片面積最大、最完整的棲息地。”張伯駒表示,以一審判決為新的起點,綠孔雀保衛戰仍將繼續。(張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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