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縣檢察院:不起訴公開聽證 促進陽光透明司法

寧明訊 4月9日,寧明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擬作不起訴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會議邀請該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司法所人員、村委會幹部擔任聽證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屬、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參加了聽證會。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馮榮飛參加聽證會。

會上,本案承辦檢察官介紹了該起交通肇事案的發案過程、危害後果、賠償情況,宣讀了相關證據,並闡述了相關法律適用和擬不起訴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對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予以認可,表示自願認罪認罰。被害人家屬、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對認定的事實和擬不起訴決定均表示認可。聽證員就案件事實存在的疑問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屬提問,並就法律適用方面存在的疑問向承辦人、偵查人員充分進行了解,在全面瞭解案情的情況下對案件進行評議。經評議,聽證員發表意見認為:該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嫌疑人無酒駕、醉駕情形;案發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雖然其家庭經濟困難,但案發後積極救治被害人,在被害人搶救無效死亡後向被害人家屬做了力所能及的賠償;被害人家屬對犯罪嫌疑人亦表示諒解。綜上,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擬不起訴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本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馮榮飛在總結髮言時表示,該院對該起案件擬作不起訴決定是充分考慮了犯罪情節、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態度、社會危害性、賠償情況及被害方的意見等多種因素。召開案件公開聽證會,一能為案件處理提供寶貴參考,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能促進檢察官辦案質量提升,同時能有效教育、感化、挽救涉案嫌疑人,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三能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

會後,經充分考慮案件事實、情節和聽證員的意見,寧明縣檢察院對該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不起訴處理。 (農珊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