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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穿著破爛且身上滿是汙垢、黑白頭髮打結的拾荒老者。因為經常蹲在地鐵裡和路燈下看《尚書》、《論語》《左傳》等書籍,並且出口成章,口語連珠,思路清晰,因與其拾荒者的身份極其懸除,從而冠以“流浪大師”的稱號。
“流浪大師”引起大眾的注意,原本是一場溫情的關注,卻活生生就變成了一場“嗜流量”的饕餮盛宴。在流量為王的自媒體時代,無奈的被人擺上臺被製作被“消費”。
沈巍先生之所以紅也是因為他自身帶來了正能量,即使是個拾荒者,也是一個講究垃圾分類有文化的拾荒者,即使環境如此惡劣仍然孜孜不倦的讀書。這種反差正好迎合了廣大吃瓜群眾的獵奇心理。不得不說大家的審美觀念也隨著網絡的發展而發生了變化了。
讀書明理,自古是人們所傳揚推崇的美德,大師的清風道骨也是令人肅然起敬,常言道,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各大網媒稱之為“沈先生或沈老師”而不是流浪漢,說明了人們對讀書人的尊重。然鵝,正如沈巍先生所言:“你們之所以稱我為大師,其實不是我學問有多大,而是你們讀書太少”,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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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是網絡紅人的簡稱,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行為被網民關注,再依靠網絡爆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絡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絡世界的追捧,成為“網絡紅人”。
有的是搞怪作秀,有的是靠專業知識、有的是靠網絡推手,最早的網紅應該說是像鳳姐、芙蓉姐姐這類人的了。她們只是某一個時期的焦點,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快的又會被人所遺忘的。紅得快死得也快,就是這個意思。
人怕出名豬怕肥,其實,人紅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一旦成為了紅人了,你的一舉一動都將受到廣大網民的監督,甚至你的家人,你的前世今生都給人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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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財主的隔壁住著一個貧窮的人,每天唱著歌或哼著小曲進出家門,顯得自在,快樂。有天夜裡,財主把一袋銅錢偷偷放在他家桌上。第二天,那人起來看到桌上的錢驚訝不已,從此心裡不踏實了。是誰的錢?這錢怎麼來的?別人會不會發現?出門怕別人偷走了,不知藏在哪裡安全,從此沒有了歌聲只剩愁容。“流浪大師”好像也有了如此的煩惱。
隨著“人氣”的陡升,流浪大師也被越來越多的人前來圍觀,打破了他平靜的生活,讓他很煩惱。“流浪時,我睡在街上、綠化帶裡或大橋下,一睡就著,多自在。但現在不行,月入30萬,睡在軟床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並且,他想撿起地下的易拉罐也被追隨者一腳踢開,所以,他說他不想當網紅,卻又回不到過去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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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生存的時代,成為網紅幾乎是很多草根以及一部分青少年的夢想,其實,這也是反映了一個社會問題,值得人去深思。如果人人不去好好學習,都不去鑽研專業知識,成天拿著手機就可以掙錢,那這社會是不是會倒退。
而那些直播的網紅,唱歌跳舞,裝瘋、賣傻,裝萌、賺關注,賺流量賺打賞,這跟舊社會在街邊賣藝灑雜技的是不是一樣的,只不過是把賣藝的場地轉移到了網上罷了。有網友說,賣藝靠的也是自己的能力,算是謀生的手段之一。一般的賣藝人,會放一個盒子或者其他的容器在他表演場地的前面,看到的人自願投錢進去,這不算在乞討。看來網紅不是乞討,而是賣藝,這樣定義準確不?
我一直都在想,基於什麼樣的原因,這些人才會走上街頭賣藝這條路呢,其實放在古代,走街串巷賣藝,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但現在的街頭賣藝,大都會被認為是變相的乞討,走江湖混口飯吃罷了,所以,把賣藝的場子搬到網上,不定時的呼籲大家別忘了點贊別忘了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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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也想不明白,自媒體平臺某些大V,視頻的內容無非就是一個人的吃喝拉撒,有些甚至連娛樂成分都沒有,這能能給人們帶來點什麼呢?有什麼價值?但凡在農村出來的人,都能體驗過這種生活,既無情節可說,也沒意義深遠,口吐連珠,正能量更說不上。如果抓魚摸蝦,上山下地是成為如今社會所宣傳的主流的話,那麼農村的孩子是不是就不用努力學習了,每天拿個手機去拍視頻就可以脫貧致富了,幹嘛還要浪費時間讀書呢?那麼辛苦拼命的讀書,考清華北幹嘛呢?不知你們對當今的網紅有什麼樣的想法?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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