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可申报生活、住房双项补贴

近日,汕头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双补贴的通知。

汕头: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可申报生活、住房双项补贴

登记地址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在试验区九大产业范围内,以及登记地址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的事业单位均可进行申报。

自《华侨试验区新引进人才双补贴暂行办法等三项人才政策》实施之日起新引进的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自华侨试验区挂牌之日起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且申报时仍在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内工作的;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申报单位工作12个月及以上,并在该单位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个人也可进行申报。

新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民币24000元,分2年发放;

2.博士:人民币48000元,分2年发放。

新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标准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分2年发放;

2.博士:人民币50000元,分2年发放。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为港澳台居民、海外华侨华人并持有合法工作许可证件(证明)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金额均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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