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如何界定?今天我來告訴你!

4月24日,2020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表已經發布,招錄人數7360人,報名時間5月7日9:00-5月12日16:00,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為幫助各位考生報考,

德州中公教育特整理山東省考報名條件信息,本期內容:2020山東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如何界定?供大家參考。

2020山東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如何界定?

答:根據參加工作的起始時間確定。

⑴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則應當提供社保證明等佐證材料。單憑單位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認定。

⑸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如何界定?今天我來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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