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人,人稱竊·格瓦拉,現代著名 思想家,教育家,哲學家,文學家;代表作有《竊·格瓦拉大年三十不回家》、《不打工的秘密》、《電瓶終結者》《我為什麼拒絕打工》《別人避之不及的看守所,我的安身之地》一些影響下一代的文章還先入九年義務教育書本《賣電瓶的小男孩》《電瓶引路》《金色的扳手》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我一年回家,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是說,就平時家裡出點事,我就回去看看這樣子。”
“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呢,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在家裡面感覺好多了!”
“在家裡面一個人很無聊,都沒有友仔玩,都沒有友女玩 ,進了裡面去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的。” —— 竊·格瓦拉 語錄
因為2012年在網絡躥紅的一段採訪視頻,將2020年4月18日出獄的周某,推到了風口浪尖。30多家網紅、直播公司競爭與他簽約,有公司開出幾百萬元的價錢。
從判決文書來看,周某在2007年至2015年先後因盜竊罪、搶劫罪“四進宮”,最後一次刑期將於2020年4月18日執行完畢。
2007年6月4日
因犯盜竊罪,判刑9個月
2012年10月10日
因犯盜竊罪,判刑1年6個月
2015年1月23日
因犯盜竊罪,判刑8個月
2016年12月13日
因犯搶劫罪和盜竊罪,判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0年4月18日止
作為犯罪界的頂級流量IP,在他出獄前幾天,已經有大批的經濟公司守在門口,想跟他簽約,在4月19日傍晚6點過,周某又一次回到老家的院壩裡頭。
周某一直很拒絕記者的鏡頭,對於網紅之類的東西,他也說自己完全不懂。但他堅決回答說,不會簽約網紅直播,“簽約就相當於給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的”。
但8年前的另一個問題,答案出現變化,他開始覺得家裡比監獄好。“我想種地,不去城裡闖蕩了。”周某說道。他自己年近不惑,父母親年紀也大了,“希望多陪一陪他們。”
他大哥記得,這次出來後,弟弟說以後要走正路。雖然他印象裡,弟弟以前也有過這樣的說法,“這次看起來是認真的。”
這次真的會和以前不一樣嗎?周某坦言,獲得了自由,肯定要珍惜,“不會去偷車了。”
他說,自己的心定下來了,要好好做人做事。“這個和年紀沒有關係,一個人還說要看你自己想不想做”。他就有想做的事:種地。
“種點瓜,種點青菜,不去城市裡闖社會了,待在家。” 周某說,回家前,政府方面也和他說了,如果需要幫助可以提申請。
甚至,周某還把種地和自己理解的“自由”聯繫到了一起。“種地也是自由的,種多少是你自己的選擇。”
希望竊·格瓦拉能真正的改邪歸正,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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