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養,何處是家?貴州一女子多次遺棄年幼孩子被拘留

近日,沿河縣公安局和平派出所辦理一起遺棄未成年子女案行拘一人。


生而不養,何處是家?貴州一女子多次遺棄年幼孩子被拘留


近日,和平街道某村主任張某電話報警稱:其村一名十三歲男孩的母親不照管自己的親子,將男孩扔在村委會後離開,要求公安機關出警處置。接警後,和平派出所高度重視,指令副所長皮加強辦理該案件,全所民警協助收集相關材料。經查明:朱某某與張某某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其子女分別由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女方撫養女孩,男方撫養男孩),2018 年,朱某某向沿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將男孩的撫養一起判給朱某某,經法院審理將男孩的撫養權判決給朱某某(兩個孩子都由朱某某撫養),男方張某某(外出務工,未在沿河)每月支付生活費 1000 元。

2020 年 4 月 3 日,朱某某將其子張某(13 歲)扔在和平街道某村委會,和該村主任說:張某她不撫養了,以後由村委會負責。村主任無奈,將張某(13 歲)送到該村一組長家中,個人拿出 100 元給小孩零用並報警。


生而不養,何處是家?貴州一女子多次遺棄年幼孩子被拘留


和平派出所在辦理該案中,多次上門做朱某某的思想工作,要求朱某某將其親子接回家中撫養照顧,如果撫養有困難可以向政府申請救助。朱某某一直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多次將親子遺棄在和平派出所、團結派出所、某村村委會和張某伯父家中

目前,朱某某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被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由和平派出所送德江縣拘留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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