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貨快遞“漂流”兩個多月又回來了!申通網點:貨歸原主,不賠

一位消費者怎麼也沒想到

1月初給朋友快遞年貨

貨物“漂流”兩個多月

途經大半個中國又回來了

針對消費者的索賠主張

快遞公司認為:

貨歸原主,不賠!

4月13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尚志市消費者段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講述了她的“奇幻”快遞故事。

1月2日,段女士通過申通快遞給重慶朋友寄去一大包松子、榛子、猴頭菇等東北特產作為年貨禮物。當時是中通快遞業務員取貨,由申通快遞負責快寄。

年货快递“漂流”两个多月又回来了!申通网点:货归原主,不赔

1月10日,段女士突然接到中通快遞業務員的電話通知:貨物找不到了,已丟失,申通公司同意按貨物價值賠償。至於貨物是怎麼丟失的,申通方面沒有作出解釋。

段女士按照業務員要求,提交了1430元貨款明細,對方說將上報請示,讓她等消息。

這一等就是兩個多月,段女士沒等來賠償的消息,等來的是貨物找到了的消息。

3月18日,段女士接到中通快遞業務員電話,稱貨找到了,已寄回亞布力鎮,可以來取貨。因貨物沒有丟失,申通公司之前承諾的賠償不予履行。

“年都過去倆月了,再把年貨退給我這算什麼?許多都是應季的食品,讓我怎麼處理?快遞公司出現的錯誤,憑什麼讓我來承擔損失?”說起這事兒,段女士仍然十分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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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女士拒絕取貨,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雙方僵持不下。

幾天前,段女士又致電申通客服討說法,對方稱:沒有把貨物及時送到目的地確實是他們的責任,但貨物找到了,他們可以退回40多元的運費

申通客服人員的一句話還惹惱了段女士。“客服人員說,疫情非常時期出現錯誤,希望都相互體諒下。這不是強詞奪理嗎?我查詢申通投遞記錄發現,發貨是1月2日,6號就已到成都並當天發往重慶,這跟疫情有關係嗎?

段女士的快件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到底經歷了些什麼?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段女士提供的申通貨物查詢單看到了這樣的“行走”軌跡:

1月2日下午從哈爾濱尚志市亞布力鎮發出

1月3日到達哈爾濱運轉中心發往重慶

1月6日到達成都轉發重慶

之後“失聯”......

直到2月21日,在重慶轉運中心突然出現

不過貨物卻發往了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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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從石家莊發往瀋陽市

2月24日從瀋陽發往哈爾濱

2月27日從哈爾濱發往尚志市

3月11日到達尚志市

3月18日上午到達尚志市亞布力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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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近80天,段女士的年貨快遞繞了半個中國一圈,又回到了始發地。

申通快遞是如何解釋、如何看待這一問題的?

4月14日,記者致電申通客服,客服人員查詢公司系統記錄後解釋道:

段女士的貨物到達重慶後,包裹上的聯單脫落無法看到客戶信息,導致無法進行下一步轉運,才認定段女士貨物丟失。按流程,因為聯單丟失沒有客戶信息,只能按原發貨地址退回。之所以後來該貨物又從重慶分至石家莊、瀋陽,是轉運站分錯了,網點發現錯誤後就直接轉至哈爾濱退回到尚志市始發地。尚志市網點公司確實在1月6日提交了理賠申請和相關信息;3月18日,網點公司又提出,貨物找到,不予賠償。

記者問:“既然能查到始發地信息退回,為什麼就查不到目的地信息?”

客服人員對此並沒有給予解釋,只是表示將將通過尚志市網點與消費者協商解決問題。

該賠不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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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傳江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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