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崗、返工、返學消防安全寶典——呼市消防

返崗、返工、返學消防安全寶典

新型冠狀病毒的傳播擴散讓這個新年格外不同。

很快,全國各地迎來“返崗,返工,返學”三返人潮,

住宿、酒店業也將迎來全面復甦。

今天就來和大家說說住宿場所消防安全重點,

請務必好好看,用心記!

2018年8月25日,哈爾濱太陽島風景區內的哈爾濱北龍湯泉休閒酒店2樓廚房起火引發火災,火災共造成19人死亡、23人受傷。該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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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業主(責任人、管理人)應注意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3層及3層以上樓層每間客房應配置逃生繩或軟梯等逃生設施,且應便於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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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間客房應設有開向戶外的窗戶,窗戶不得設置金屬柵欄,確需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於開啟,並可供人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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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場所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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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廚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廚房與其他部位應採取分隔措施,並設置自然排風窗。當瓶裝液化石油氣總量超過30公斤時,應設置專門的儲瓶間。燃氣連接管應滿足燃氣灶具安全使用要求。燃油、燃氣鍋爐房不得設置在主體建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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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層應按每50平方米不少於1具3公斤ABC型乾粉或水型滅火器的標準配置滅火器,且每層不少於2具,並放置在公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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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開展防火巡查,聘請具有資質機構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修,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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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走道、樓梯間、公共活動用房等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燈光型疏散指示標誌,客房應配備逃生用口罩和手電筒等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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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電系統應安裝動作電流不大於300mA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開關、插座和照明燈具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電氣線路應穿阻燃硬質PVC管或金屬管保護(採用木、竹結構的場所應穿金屬管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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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嚴禁違規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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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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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檢查制度,加強夜間巡查,完善消防安全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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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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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嚴格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安裝遠程監控系統的確保至少一人)上崗制度,值班操作人員需熟練掌握應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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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除配套設置的棋牌室、音樂茶座外,設置民宿的建築內不得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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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民宿經營戶密集的村居應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備消防拉梯、消防手抬泵等必要的消防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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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住時應注意

1、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用氣用火用電;自覺維護建築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

2、入住時要知曉疏散逃生路線,清楚手電筒、逃生面罩、逃生繩、口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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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現火災隱患,應配合場所管理人員及時進行消除。如無法整改到位,可撥打96119火災隱患進行舉報。

4、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撲救初起火災、應急逃生和火災報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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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一條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六條 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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