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近日下發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隨後,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下發了《“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任務分解方案》,交警部門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督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規範使用安全帶。
2020年4月,“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在全國各地開展。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成安全習慣。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意識;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模式,組織快遞、外賣、出租車、網約車等重點行業示範引領,切實配齊用好安全頭盔、安全帶。
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事故中因為不繫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大幅降低,對保護群眾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廣大駕駛人、乘車人,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車輛後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
01
雲南行動
各地交警全力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近日,建水交警在全縣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通過加強源頭管控、加強違法整治、加強宣傳教育等舉措,全力規範群眾的安全頭盔和安全帶使用行為。
具體來看,建水交警通過加強對城區重點路口、農貿市場、商場門口、學校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機動車事故高發地區域的管控力度,將摩托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作為執法突破口,加大查處力度;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以糾正、教育為主,現場處罰為輔,督促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以客貨運汽車為重點車輛,堅持現場處罰與監控抓拍相結合,加大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罰款教育相結合,嚴格執法,形成處罰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
“騎摩托車戴安全頭盔非常重要,春節前我騎摩托車給岳父家送年貨,在回家的路上撞上路邊的一棵大樹,如果當時沒有戴安全頭盔,我不死也是重傷……”4月29日下午,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輔警,在務德鎮集市開展“一盔一帶”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時,一名趕集的男子對宣傳民輔警如是說。
此外,大理彌渡等雲南各地交警也在全力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努力構建和諧暢通的交通安全環境。
02
案例點擊
繫了安全帶 躲過了一劫
4月26日16時37分許,福銀高速公路老河口路段,一輛黑色轎車在行駛中突然失控,在S形左搖右擺之後一頭撞上中央護欄,隨後護欄被彈回,車頭右前側猛烈撞上一輛大貨車,隨即再次撞上中央護欄後才停在了快速車道內。
事發後,被撞大貨車的司機及時趕來,幫小車駕駛人及小車後排兩名乘客快速轉移到了護欄外。
經湖北高速交警襄州大隊調查,小車在快速車道內行駛時突然爆胎,駕駛人急踩了一腳剎車,隨後車輛失控才發生了連環撞擊的一幕。幸運的是,車上人員都繫了安全帶,雖然撞擊劇烈,但均無大礙。
頭盔未繫牢 被撞後死亡
2017年5月,一位男子在高速開車時發現要錯過出口,突然緊急轉向,結果撞上匝道口護欄。坐在副駕駛位上的妻子因未系安全帶,在巨大撞擊力下不幸身亡。
2018年,江蘇江陰、永漳高速福建龍巖境內、連霍高速江蘇連雲港境內都發生因未系安全帶導致人員傷亡的案例。
2020年4月19日,江蘇鹽城,房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橫過馬路,與一輛轎車發生相撞。事發時房某戴了安全頭盔,但顯然他並未將帶子繫牢,撞擊瞬間頭盔脫落,房某頭部被撞,10日後,他死於顱腦損傷。(雲南網-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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