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後,鮑毓明的惡行將被人們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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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鮑毓明”這個名字成為網絡最大焦點,網上對他各種討伐,罵得昏天黑地。可是在查閱了大量案例以後,我悲哀地發現:最多四個月後,鮑毓明這個名字就將被淡忘,他大概率會換一個地方做獨董,錢照賺,舞照跳,他的人生幾乎又可以回到原來的樣子。

四個月後,鮑毓明的惡行將被人們忘記

鮑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養女 圖源:微博@頭條新聞


四個月後,鮑毓明的惡行將被人們忘記


康奈爾大學的研究表明:負面新聞被遺忘的速度要比正面新聞快。

2019年7月也曾有一條類似的新聞刷屏:“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因猥褻9歲女童,於本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後續怎麼樣了?我搜索了一下,大半年過去了,沒有任何關於判罰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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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王振華猥褻女童案曝光 圖源:微博@頭條新聞


而新城控股通過公告和王振華“切割”以後,經過略微下落,2020年行業排名第二。

王振華最新的一條新聞是15天前中華網關於新城控股的財報:新城控股的實際控制人仍是王振華。

再之前,則是王振華和兒子位居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33名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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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


還記得當初我們的憤慨嗎?一邊是身家幾百億的上市老總,一邊是幾歲的幼童。“禽獸”、“人渣”、“下地獄”……當初我們用過的情緒激烈的詞彙,今天重複使用到了鮑毓明身上,除此之外呢?到了今天,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在王振華猥褻兒童的當周,媒體報道的數量是389篇,第二週是46篇,第三週是12篇,第四周也就是一個月的時候是9篇。到第十四周,也就是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就再也沒有任何報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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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後,以周為日期單位統計媒體網站報道篇數的變化

而百度指數也顯示,王振華最近指數上漲,恰恰是在鮑毓明事件成為焦點的這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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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王振華的百度指數上漲,正是鮑毓明案發酵的時間點。圖源:百度指數


這個數據也能說明一個問題:沒有鮑毓明,王振華至今還“低調且舒服”地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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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熱點數據顯示王振華因鮑毓明案再次有了熱度


曾經有人說過:“當下一個熱點到來的時候,也就是這個新聞被失憶的時候。”

是因為互聯網沒有記憶嗎?

鮑毓明的事情出來之後,有人總結過一句:

新城控股王振華 傑瑞集團鮑毓明

中央美院姚舜熙 刑法大佬趙秉志

上財教授錢逢勝 奧賽名師張大同

這裡面的人,你們還記得幾個?

他們都有一個統一的標籤“性侵”,從王振華到鮑毓明、姚舜熙、趙秉志、錢逢勝、高嘉鑫,無一不是在社會上有頭有臉的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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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及鮑毓明4月7日-4月13日全網關鍵詞雲 圖源:微熱點


更諷刺的是,身為法律專業人士的鮑毓明還寫過一篇文章《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

“在參考其他國家的一些成功做法後,可以認識到我國目前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確實存在不足。在此,呼籲有關部門重視這個差距,儘快採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舉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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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看微博的一個評論才發現:大部分刑法教材都是趙秉志編寫的,對,就是騷擾女學生的趙秉志,前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及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經濟觀察報早在2018年7月就有一篇《因生活作風問題 知名法學家趙秉志被處分》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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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經濟觀察網


而如今趙秉志的百度百科裡沒有任何關於“性侵”的顯示,我們查到在2019年10月,該詞條歷史版本還有“因為生活作風,被北師大黨委予以留院查看,免去北師大刑法學院院長,停止招收研究生等處分”的內容。然而,2019年12月,他又變回了清白的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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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趙秉志”詞條2019-10-22的歷史版本顯示還有撤職查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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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19-12-19的歷史版本,撤職查處部分被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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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原因寫的是:刪除虛假失效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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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刪除的“虛假失效新聞內容”

只有維基百科上有更新顯示,“2018年7月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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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趙秉志”詞條


2020年1月13日,中央美術學院發佈通報稱,學校自2019年6月10日收到關於反映教師姚舜熙涉嫌違反師德師風等系列問題的實名舉報信後,立即成立了調查組,調查核實學生舉報的相關情況,並停止了姚舜熙的教學工作。但對於多達九名學生實名舉報反映的性騷擾,百度百科的最後更新顯示“現有證據無法認定姚舜熙有違法犯罪事實,公安機關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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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也沒有然後。

大概上財教授錢逢勝是看上去處罰結果稍微重一點的:被上海財經大學通報:給予開除處分,撤銷教師資格;2019年12月被九三學社撤銷社內職務,而這一切在百度百科上均有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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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的是:錢逢勝被學生舉報的當周,新聞媒體報道文章有164篇,第二週有8篇,從第三週開始,就再也沒有任何後續報道或是新聞更新了。

昨天忍不住對財新這次報道的失望。

在全世界範圍內,都不可能拿“人性”來解釋一個40歲的單身男人和一個14歲養女之間常年發生的這種性關係。

約塞夫普利策的信條:

一張報紙的良心和靈魂在於它的道德感、它的勇氣、它的誠實、它的博愛、他對壓迫者的同情、它的獨立、他對公眾福利事業的投入、它服務社會的熱誠,這一切超越了知識、新聞、智慧的範疇。

而新聞倫理責任以下兩個方向發展,其中記者需要採納以下的準則:

同情窮人、殘疾人與常人不同之人;

當無權無勢者受害時產生道德憤慨;

……

就像深圳大學傳播學院老師常江所說:

“對專業程序(比如信源的平衡性、語言的客觀中立等)的部分捨棄,必須是服務於絕大多數人都認可的“善”的標準的。……新聞的本質是對一個平等、公正、信息透明的社會理想的追求,專業主義則是附著其上的操作規範,兩者的地位不可顛倒。”

至於從法律的專業層面上來看,上海市德尚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凡律師表示:

“現在可依據的規範性文件,是2013年10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其中明確,對已滿14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教育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而優勢地位,一般是還有監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是脅迫發生性關係,才構成犯罪。

鮑是把這段關係寫成曾經的戀愛關係,這也要看能否證明,他這樣做主要目的是撇清性侵、強姦的指控,想說女孩是自願發生關係的。因為年滿14週歲,自願的發生性關係不屬於強姦。”

——也就是說,因為我們現有法律上的“漏洞”或是空白,我們也許連起碼的“善”也許都無法維護,也無法實現“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那麼至少,我們應該站在弱勢的一邊。

把“張大同”這個名字留到最後來說,是因為這個人的新聞是至今最久遠,陣線拉得最長的:

2012年6月27日,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多名97屆畢業男生,在微博上實名指控該校物理教師張大同,曾多次以“檢查身體”為由,對男性在校中學生做出有違師德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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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97-3班牛


張大同曾任華東師大二附中副校長,上海市政協委員,是全國聞名的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名師,他輔導的學生曾7次在國際奧賽上獲金牌。但是直到學校展開調查他才最終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受害者們謝絕了所有媒體採訪,以為可以從此回到正常的生活。直到他們看到張大同和一群學生的合影,才發現事情並沒有結束。雖然他被學校免職,但卻被多家培訓機構聘請為指導老師。所謂的“離職不離崗”,一個在20年裡曾侵犯多名學生的人,還能繼續以名師的身份近距離接觸孩子,這讓當年的受害者們感到,他們有必要再次站出來做出提醒。這才有了央視新聞調查的一期節目——《性侵犯:隱蔽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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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想用這個轉折,然而百度一下“張大同”這個名字,最新的新聞是2019年12月6日:

近日,一張中學物理特級教師、物理奧林匹克競賽金牌教練創辦的培訓機構的宣傳圖片在微博上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引起大家關注的並不是教師創辦培訓機構,而是這位“知名教師”就是張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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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同出現在補習班宣傳圖上 圖源:@fanfanyang在魔都


互聯網的四通發達使新聞越來越碎片化,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旁觀者,然而醜聞,熱點,槽點,互聯網同時也在加速這些東西被遺忘的進程。只要王振華還可以低調奢華地生活,趙秉志的百度百科白茫茫好乾淨,張大同還可以繼續開辦培訓機構……正義就是遲到的。互聯網從來不會幫助你記憶,只會用更多奪人眼球的噱頭讓你忘掉過去的記憶,就好像那些孩子的呼叫從來不曾抵達過我們的耳膜。

中國政法大學的羅翔教授公開呼籲引進“濫用信任關係剝削性利益罪”,在立法中直接規定:如果行為人與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與之發生性關係就構成犯罪。如果能在立法上做出這樣的修正,那麼類似鮑毓明這樣的案件就會迎刃而解。

如果萬一到最後,法律真的沒有辦法制裁他們,也不要把世界讓給他們,任他們囂張得意。至少應該讓他們聲名狼藉受盡折磨,也讓人渣們還想伸出手時,知道這一切必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而記住他們,和他們犯下的罪孽,就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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