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刑罰沿用1400年,殺雞也殺猴,最高判罰1800人之多,好可怕

“連坐法”定義:“連坐法”實際起源於周朝,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李悝,直到1905年清朝末期方得罷除,在中國實行2000年之久。在《法經》進行說明,為了鞏固君王統治權,商鞅頒佈的“連坐法”實行最廣,變法時期進行了試行,秦統全國後一直沿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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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法”內容包括:禁止男性包括父子在內同室居住,有2名男勞動力的必須分開居住,五家按做伍,十家叫做什,不能擅自遷移,每戶相互進行監督,相互進行檢舉,如果犯罪而不揭發,十家同樣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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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法”的目的:要讓君王統治達到極點,就要最親密的夫妻和朋友 ,不包庇,不隱瞞,有罪過要向政府報告,這樣讓罪過不能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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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法”各朝各代均有體現,只是所涉及的範圍及刑罰內容不同罷了,這種相互監督的機制一直被所有封建君王所採用,株連也是一種連坐演化,這種濫殺無辜的機制,有著非常多的受害者,荊軻刺秦王失敗後被處以株連七族的罪行,楚國吳起變法失敗被處以七族株連車裂之刑,隋煬帝徵高句麗期間,司徒楊素的長子楊玄感起兵造反,這場造反最後失敗了,楊玄感怕在生時受到殘酷的刑罰,就讓自己的弟弟殺了自己。之後,隋朝沒有放過造反分子的屍體,楊玄感死後被分屍,不僅如此,其親族也受到了牽連,“罪及九族”。明朝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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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朱棣起兵打敗了建文帝朱允炆,奪得了皇位。大學士方孝孺拒絕為燕王朱棣草擬即位詔書,被朱棣下令“滅十族”,僅僅因為一個人,卻要處死近一千人。可見當時有多慘烈。被處以連坐之刑的比比皆是。恐不能在此過多陳述。可見“連坐法”是如此可怕,歷史上最多株連

人數達到1800人,殺了7天都沒有殺完。但是此法是歷朝歷代統治人民的一個有力手段,但是實在可怕,濫殺無辜。沿用至今,也有相關報道,山東省濰坊市昌樂二中在2018年新生入學簡章中規定:“報名考生的家長必須沒有失信",備受社會關注。

您對此事怎麼看?是“濫用職權”還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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