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實行,加強力度規範藝術品市場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經2015年12月17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1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56號發佈。該《辦法》分總則、經營規範、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法律責任、附則5章26條,由文化部負責解釋,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公佈的《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實行,加強力度規範藝術品市場


據《2014年藝術品市場年度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藝術品交易額2137億元,佔全球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的22%,列世界第二位。但同時,藝術品市場存在的製假售假、虛假鑑定、虛高評估、交易不透明等問題,嚴重製約了藝術品行業的健康發展。


\t《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用列舉法明確了所管理藝術品及其經營活動的一些具體範圍。明確了監管的範圍,即是對藝術品經營活動及過程進行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的監管,而不是對藝術品市場進行全程監管,並且也突出了監管的內容與方法。

 為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中國文化部22日通報了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情況,有8家公司因違反《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被有關地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巡視員劉魯平介紹了案件包含的主要違規情形:“一是經營含有禁止內容或偽造的藝術品。如遼寧省鐵嶺市陳某某經營古代槍頭、綠松石、紅山文化掛件等偽造藝術品,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二是經營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動物、植物、礦物、金屬、化石等為材質的藝術品。如遼寧匡騏藝術品有限公司經營化石為材質的屏風等藝術品,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三是未標明所經營藝術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狀況和銷售價格等信息,分別依法給予上海法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常州市盤古藝術品有限公司罰款的行政處罰。”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實行,加強力度規範藝術品市場


2016年頒佈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為藝術品市場規範發展奠定了法治基礎。劉魯平表示,針對藝術品市場製假售假的突出問題,該辦法通過要求經營者提供全面真實的藝術品信息,保存完整交易記錄等方式,保障消費者權益,“辦法第8條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向消費者隱瞞藝術品來源,誤導消費者;不得偽造、變造藝術品來源證明。那麼第九條又規定,藝術品經營單位應當保留交易有關的銷售記錄。除上述規定之外,辦法還規定建立了明示擔保、盡職調查等一系列的制度,以規範藝術品市場存在的製假、售假、虛假鑑定、虛高評估,包括交易不透明等(問題)。”

隨著《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出臺,結合藝術家公盤近一年的實踐,國版交易中心更加認識到公平、規範、誠信的市場環境對整個藝術品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性。值此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保護日,國版交易中心作為主辦方,聯合中國版權協會藝術品鑑證備案中心,組織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學習座談會”,邀請藝術品行業的代表,包括藝術家、畫廊、拍賣行、行業協會、文交所、藝術品經營者、藝術品鑑證備案、消費者、律師、藝術市場、媒體代表,叢各自的角度,一起暢談對《辦法》的認識、看法和心得,共同為中國藝術品市場的繁榮獻計獻策。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實行,加強力度規範藝術品市場

  全國文化產權交易共同市場秘書長彭中天指出,在當今藝術品市場下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重要性。3月15日作為開始對我們來說有特殊的意義:執行力,打假,信用,維權幾個方面正是想提醒從業者不僅要糾正、改正自己的行為也要學會維護自己的利益。另外他還提出藝術品市場要做大,就要回歸到市場經濟的基礎來。市場經濟第一是產權經濟,市場交換的前提是權利的交換,沒有權利就沒有辦法交換。市場經濟的第二個法則,契約精神,就是信用。信用是一種結構,要增信、要疊加。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可以長期發展的即使。第三,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有法可依。現有的市場形態已經在國家的法律下交易的只是冰山一角。現在的市場並不是一個文化市場,我們的藝術品市場只是在做“市”,不是在做“場”。

國版交易中心執行董事、藝術家公盤的負責人羅嘉元先生髮起倡議——“為積極響應《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我們願意從自身做起,並向全社會倡議:規範藝術品經營,繁榮藝術品市場,促進藝術品公開透明交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實行,加強力度規範藝術品市場


 可以說,《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出臺,助推了中國藝術品的規範化、合法化、權威化,藝術品從作品的來源、身份認證、鑑定評估、運營發展等方面,都走向了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

據介紹,下一步,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藝術品市場實施全領域內容監管。同時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藝術品市場經營秩序。

藝術品市場規範化,正規化是對賣方的負責,買家的安心。藝術品市場越來越透明化,正規的司法鑑定機構,藝術品經營單位已經湧現,藏友們可瞭解清楚後放心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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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寶齋藝術館成立於2014年,隸屬於深圳市九一文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旗下企業,是一座佔地面積3100平米的大型多功能藝術館,是一家致力於文化藝術產業多元化發展的藝術品綜合運營服務平臺,為藏家提供藝術品徵集展覽、鑑定評估、保險金融、流通交易等綜合性服務!權威司法鑑定、多渠道流通拍賣!

自企業成立以來,一貫秉承“誠信為本,開拓進取”的發展宗旨,以傳承、發揚、發展、繁榮民族文化事業為己任,秉承“藝術成就非凡人生”的理念,顛覆性開創了獨具創新的文化藝術品運營模式,集團經過18年的不懈奮鬥,已經崛起並發展成為國家省市重點文化扶持領先企業,是國內文化產業和藝術品行業異軍突起的生力軍。

合理合法合規的理念,維護社會秩序,遵守《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八條 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有以下經營行為:珍寶齋藝術館對徵集作品經過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的鑑評結果,實事求是的告知相關當事人,不受相關機構及個人的影響)

第十條 藝術品經營單位應買受人要求,應當對買受人購買的藝術品進行盡職調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珍寶齋藝術館宗旨就是真正幫藏友解決藝術品流通問題,但我們也必須對相關買家負責任,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絕不損害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利息。)

(二)第三方鑑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深圳公正藝術品司法鑑定評估機構的鑑評結果得到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等公司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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