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街頭下跪求債主還錢:借你60萬還我50萬就行!

(原標題:女子街頭下跪痛哭求債主還錢:借你60萬,還我50萬就行了!)


女子街頭下跪求債主還錢:借你60萬還我50萬就行!


近日河南,一則“女子跪著求人還錢”的視頻引起網友熱議。視頻中,一女子跪在地上緊緊抓住一名黑裙女子的手,求女子還錢。據悉,該女士與債主關係很好,當時借錢的時候沒有立什麼字據借條。在大街上偶遇之後,強烈要求借60萬隻讓還50萬,竟然還是被拒。


女子街頭下跪求債主還錢:借你60萬還我50萬就行!

如果遇到有人借錢不還,首先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比如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身份證號、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此外,還要及時與律師聯繫,專業律師會進行分析,指導當事人如何進一步獲得證據,不要誤了訴訟時效,不然就無法勝訴,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準備起訴時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的三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當事人已經喪失勝訴權,同時要看有沒有證據證明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如果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當事人可以隨時起訴要錢,在這種情況下適用二十年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不會經過的。還需要注意的是,借款時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年利率24%,超出部分低於年利率36%,視為債務人已支付,不予退還。超出年利率36%的,債務人有權要求返還或抵扣剩餘本金。如果起訴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申請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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