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優化資源配置建立“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

5月6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召開打好疫後重振民生保衛戰經濟發展戰系列新聞發佈會第一場,湖北省發改委副主任潘幼成在解讀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臺的《關於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著力擴大有效投資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時表示,《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優化資源配置建立“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

《意見》明確,圍繞要素保障難題,堅持項目導向,建立長效機制,著力破解土地、能耗、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資金等要素制約,全面推行“標準地”出讓、能耗總量控制指標分解、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等行之有效的要素保障方式,堅決破除“寬打寬算”的粗放發展思維,樹立強烈的集約節約意識,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為項目落地創造良好環境,形成穩定預期。大力破除重大項目建設面臨的制度瓶頸,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土地跟著項目走、資源跟著項目走”的導向,高質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其一、改革土地供給方式。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全省重點項目建設,優先支持省級重點項目。鼓勵推行“標準地”出讓方式,各地要研究提出主導產業、項目方向、投資強度等相關指標,一次性公示出讓條件,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2020年底前,國家級開發區新增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出讓的比例,武漢市不低於20%,襄陽市、宜昌市不低於10%,其他市(州)不低於5%;省級開發區、省級產業集聚區新增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出讓的比例不低於5%。2021年,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省級產業集聚區、其他工業園區、產業功能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

其二、完善能耗使用機制。優化能耗總量控制指標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開工和投產項目合理用能;對國家和省佈局建設的“十四五”重大項目,項目能耗需求在指標分解時予以優先安排;在保障各地民生用能的基礎上,主要根據重大項目能耗需求分解全省能耗總量控制指標。2020年新建並於“十四五”時期投產的重大項目,按照國家產業佈局規劃、開工投產計劃批准建設,可不受能耗總量指標約束。深化用能權交易試點,引導各地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節能,引導重點用能單位開展技術改造和落後產能退出,為新上項目騰出空間。各市(州)要建立收儲機制,通過收儲關停並轉產能削減的煤炭消費指標,做實本地區新上耗煤項目的減量替代來源。探索建立省級煤炭消費指標交易平臺。各市(州)要繼續做好降低能耗強度工作,合理使用省級分解下達的用能指標,做到存量指標穩中有降、增量指標集中用於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其三、統籌使用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各地確定統籌使用汙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支持項目建設的方式,區分項目建設輕重緩急,確保轄區內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堅持減量替代是常態、等量替代是例外,壓減騰退指標優先用於重點項目;鼓勵企業實施汙染物減排措施,採取減排措施併發揮減排效益的單位,形成的可替代總量指標可優先用於本單位新建項目。

其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各級政府投資年度計劃與本級預算的銜接,加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管理,在資金安排上重點向手續完備、前期工作準備充分的項目傾斜。建立政銀企項目合作新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要充分發揮與省級金融機構建立的補短板穩投資對接工作機制作用,每月申報推薦項目,每年舉辦2次省重點項目投融資對接會,建立重大項目“白名單”制度,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白名單”項目保持信貸支持連續性。發揮好500億元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的引導作用,完善省、市、縣三級引導基金縱向聯動機制,建立完善公開、動態的基金投資項目庫,吸引民間資本加大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的投資力度。(湖北日報記者李劍軍、通訊員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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