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諸司公案之陳巡按準殺姦夫

崇安縣人楊寵是個富家子弟,好·賭又好·嫖,與一個叫詹升的關係很好,經常在一起玩。這詹升家境也不差,家裡頭經常幫人做點宰牛的活。


兩家關係好,楊寵與詹升倆人又是從小一塊玩到大的,因此平時走動比較頻繁。楊寵有個三歲的兒子,詹升經常哄他玩,喂孩子點熟牛肉。這常來常往的,詹升就經常能在楊家見到楊寵的妻子李氏。


有一天,詹升在抱著孩子遞給李氏的時候,悄悄的捻著李氏的手,說你家寵哥哥今天在誰誰誰的家裡吃花酒過夜。李氏既不回應,但也沒有責怪詹升這般浮浪舉動。


又過了幾天,詹升又趁著帶孩子玩的機會偷偷抓著李氏的手說:“你寵哥哥今天又在外面歇了,我看你閨房寂寞,要不來陪陪你咋樣?”


李氏問:“他在外到底有幾個表·子?”


詹升趁機添油加醋說道:“這附近的青·樓·妓·館與暗門子,我寵哥都有交情。”


李氏因丈夫經常在外夜宿不歸,本就生著氣,聽詹升今天這麼一說,心裡更是憤恨,於是對詹升說:“就許他在外有那麼多人情,我有一個又能怎樣!你今晚從後門進來。”


詹升看這事如此順利,欣喜不已,半夜從後門潛入,李氏早就在等著了,拉著他進了屋。一夜纏綿,訴盡相思,盡魚水之歡,恨良宵太短。


自此以後,凡是楊寵在外眠花宿柳,詹升便代他盡丈夫義務。這事也就只有侍奉李氏的貼身奴婢秋香知道,家人全不知情。


有那麼一回,楊寵的母親把十錠銀子交給兒媳婦李氏收藏,每錠銀子都有十兩。李氏私下拿了三錠銀子給詹升用。詹升準備拿這銀子去買牛,恰好被楊寵看到,他當然不知道這是自家的銀子。


楊寵見好友詹升手上有這麼好的銀錠,剪成碎銀去買牛挺可惜的,就想拿碎銀子換他的大銀錠。詹升哪裡肯,換給了他,他拿回去,自己和李氏的事不就露餡了?


後來,楊寵偶然間對他母親提起這事,他母親就想起了自己交給兒媳婦的銀錠。當然這時候她應該沒往那事上想,只是單純的見別人家也有,想看看自己家的。


楊寵母親讓兒媳婦把十個銀錠拿出來看看,李氏卻只拿出了七個,另外三個李氏推脫說交給自己收藏也無妨。過了五天後,李氏才把另外三個交了出來,但很明顯不是原來的銀錠。


這時候,楊寵的母親心裡可就起了疑,想那李氏必定是把銀子私下給了誰用,後來又拿回來了,因此開始秘密注意李氏行止舉動。


楊寵母親發現每次兒子出去後,兒子房裡就有男人說話,很快就查出是詹升與李氏通·奸,隨即告訴兒子,並且說奴婢秋香肯定知道詳情。


第二天,楊寵謊稱要將奴婢秋香帶到城裡去賣掉,帶她來到一處池塘邊,說已經知道妻子經常與詹升奸宿,讓秋香一五一十的交代出來。


李氏曾囑託秋香為其保密,秋香趕忙說沒有這事。可是楊寵威脅不說實話就殺了她扔進池塘,秋香只好交代:“從去年開始,官人若是不在家,詹升就從後門進來,已經有兩年了。”


楊寵聽罷,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拉著秋香直奔老丈人家,對李岳丈說:“你女兒與詹升有奸·情,路人皆知,我屢勸不聽,你說怎麼辦吧!”


李岳丈聽了女婿這話,立即說:“這恐怕是有人嚼舌根,我女兒哪能幹出這種事兒?”


楊寵說有奴婢秋香作證,秋香把李氏與詹升通·奸的事老老實實說了一遍,李岳丈當時氣極羞極:“女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既然有這種事,那就任憑你處置。”


楊寵說:“現在我已經跟岳丈說過這事了,以後若是抓到奸·夫·淫·婦,一定要殺了他們。”


李岳丈說:“這種敗壞門風的人,要是在奸所被當場捉住,或·殺·或·刮·任你處置。”(這可是您女兒呀……)


楊寵等到晚上才回家,與父母秘密商議捉·奸,自己則先帶著刀躲進房裡。詹升聽說楊寵到城裡去賣奴婢,果然又來和李氏私會。


李氏說:“我與你的事,家裡人好像聽到了一些風聲。我官人常說,若是捉到一定要殺死你我二人,你以後還是別來了。”


詹升說:“這有何妨,以後如果你丈夫來捉·奸,你只要喊一聲有賊,我立刻就跑,如果跑不了,我就奪過刀先把他給殺了。只要你說是被賊殺的,又有誰知道是奸·夫乾的?”


楊寵這時在床下已經什麼都聽到了,他的父母叔伯們也早就準備好了一切,聽到屋裡又有男人說話,舉著火把一塊衝了進去。楊寵氣急,從床下鑽出來揪住詹升,一·刀·砍·死。


李氏慌忙下床乞求饒命,而楊寵殺·了詹升,見妻子跪地求饒,便不忍心殺·害。楊寵的叔叔說,趕緊殺了淫·婦,不然你就要為詹升那賊償命。


楊寵說自己手直哆嗦,殺不了人,父母隨即給他幾碗戒酒讓他喝下壯膽。到底是為他生了一個孩子的女人,始終是夫妻情深著實不忍,一刀下去,人竟沒死。楊寵父親又拿來砧板,命他在砧板上割下李氏頭來。


第二天,楊家就帶著兩·顆·人·頭寫了狀紙到縣衙去告。狀告為義誅·奸·淫·事:律法中有一條款,凡姦夫姦婦,親夫於奸所捉獲,登時殺死,勿論。詹升與楊寵妻李氏私通已兩年有餘,街坊鄰里都知道。初三夜裡親自在床上捉獲,一時義忿殺死二人,人頭在此,屍首還在房裡。請求勘驗立案,以正綱常。


縣令林老爺見了人·頭吃了一驚,刑房的衙役說這事不吉利,應該打一頓殺殺他的威風。林縣令聽了衙役的話,呵斥楊寵,既然捉到奸·夫·奸·婦,應該押來交於官府處置,怎麼能私自連殺兩命?隨後喚左右打了楊寵二十板子,收監候審。


詹升的父親詹廣得知兒子被殺,也寫了狀紙到縣衙·告·狀。狀告為挾仇殺命事:市中惡虎楊寵,好賭成性,借我兒詹升銀八十餘兩,屢次索要卻不歸還,積成仇怨。昨日相約算帳,拖延至半夜,捏造他家醜妻與詹升的姦情,私行謀殺。倘若真與他妻有奸·情,為何不告官懲治?楊寵捏造事實,殺害人命,罪大惡極,請老爺明斷債務,讓這用心險惡的人償命。


楊寵的父親是個精明人,見縣令沒有審查案件卻先將兒子責打收監,怕縣令不能為自己做主,立即奔赴按察使司上告。


巡按御史陳老爺親自提審一干有關人等,楊寵說:“詹升奸·淫·我妻子,我親自捉姦在床,一怒之下殺·了·人。如果是借他銀子,怎麼會沒有中人擔保?況且妻子還給我生了兒子,怎麼肯讓她抵幾十兩銀子的債?絕對沒這種事!”


詹廣說:“他楊寵好·賭之賊兇險成性,家裡又有錢,換個妻子如同換件衣服,怎麼會在乎夫妻情誼?借據當天帶到他家,人都已被他殺·死,拿走借據又有何難?”


陳巡按又找來證人訊問。證人們都說,楊詹兩家都是大戶,我們是他們的鄰居,絕對不敢偏袒哪一方。楊寵和詹升是多年好友,並沒有因借債引起的仇怨。前天殺·人,確實是因為姦情被捉獲,要不然李氏的父親怎能容忍女婿殺·死自己女兒,他為什麼不來告狀?楊家說的是真話,詹家說的是假話。


最終,陳巡按判決:楊寵親自捉獲姦夫於奸所,立即斧鉞相加,詹升敗俗傷風,自作孽不可活。詹升、李氏本就犯了罪,楊寵殺·他無罪。詹廣誣告他人本應懲處,念其舐犢情深,不予追究。


楊寵眠花宿柳,卻能理直氣壯指責妻子通·奸,而李氏與人有婚外情,便被丈夫殘忍殺害,可見封建社會婦女地位低下,根本不把婦女當人。


明清律法,親夫捉獲奸·夫·奸·婦,在奸所登時殺死,勿論;沒有當場殺·死,過段時間再殺就需要償命。奸·夫殺死親夫,即便奸·婦不知情,也要判死,一般是判處凌遲。


這也就是我們看到水滸傳中,西門慶聽到武大來捉姦,第一反應是快跑,因為武大當時把他殺·了,在法律上是無罪的。後來在被提醒之後才意識到自己財雄勢大,才有了膽氣打了武大。


明清法律還規定,如果只殺死姦夫而不殺姦婦,就要接受相應的懲罰,也就是故事裡楊寵的叔叔所說的,不·殺·死姦婦他就要為詹升償命,當然大多時候只會受到相應懲罰而不會真的償命。


其實這一點很好理解,如果只殺·奸·夫卻不·殺·奸·婦,那這中間夫婦合謀設局仙人跳謀害人命的嫌疑就很大了,如果不加懲處,這就是一大漏洞,就會有人利用這點合法·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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