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亮家醜,是大度和自信的體現

近來,作家方方因為外揚了家醜而被綁在了道德和政治的標杆上受盡了汙辱和謾罵,什麼陰謀論,炮彈論,匕首論,賣國論,不一而足!這些人的一個重要的觀點就是:家醜不可外揚!

家醜究竟能不能外揚?我們有必要看一看它的歷史背景。

家醜不可外揚,起源於南北朝時期,是當時的一些名門貴族和社會名流,為了規避和免受因家族出現家醜而被褫奪官職爵位貶為平民而制定的一條家規。所以從它一出生,就賦有了對付社會,欺上瞞下,掩蓋事實的本性和使命。

從家庭層面上來說,家醜不可外揚,護短遮醜,掩蓋事實,息事寧人,姑息養奸,沒有解決了問題,而是迴避了矛盾!結果換來的只能是暫短的安寧和更嚴重的惡果!

十多年前,江西昌都一名叫荷花的女子,帶著三個未滿十三歲的女兒,滿懷喜悅地嫁給了一個沈姓男子。從十四歲的大女兒慘遭繼父性侵懷孕生子開始,在家醜不可外揚這個封建傳統觀念影響下選擇了沉默,緊接著二女兒,三女兒也未能倖免,在長達五年的時間裡三個女兒都慘遭蹂躪先後懷孕,並都在不滿十四歲帶著身孕被迫嫁於外鄉!試想,如果在大女兒遭到性侵的第一時間將這個家醜外揚,能造成這樣可悲的惡果嗎?!

況且,從邏輯和心理上來講,家醜不可外揚不僅僅是一種心虛自卑,遮掩隱瞞,自欺欺人的懦夫思維和行為,也是一種缺乏自信,委曲求全,缺乏進取的集中體現,更是為醜惡現象和藏汙納垢提供了心理慰藉和道德藉口。

所以,敢亮家醜是勇於正視現實,積極銳意進取的表現,是家庭和社會健康發展進步的需要。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家庭,任何一個國家是在掩蓋家醜的虛榮中強大起來的!而是在不斷地解決和處理家醜,不斷地革陋除痺中逐漸健康成熟,趨於強大的。

開發商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不應該維權,也不應該呼籲,因為那是家醜;

企業高管性侵養女,不應該披露,既是家事,又是家醜;

火車意外脫軌,衛星發射失敗更不能報道,因為那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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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敗壞我們的國際形象!

推而廣之,我們的一些專門負責違法犯罪和黨紀國法的機構壓根就不應該成立,因為它們給我們展示的是我們的國家仍有違法,仍有犯罪,仍有腐敗,是國家層面的家醜。

現實的社會,可悲的邏輯!

正如一位網友所說的:捂住眼睛和耳朵所陶醉的自信那不叫自信,那叫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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