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7瓶“殺蟲霸”,賠了17000多!這樣的農資經銷商,就該罰!

最近媒體曝光的一起售賣假農藥案件值得關注。


在該案中,某農資經營部售出7瓶假農藥致30畝稻田空殼、不結實,經調解,該經營部賠償受損農戶12000元。


農業農村局對該經營部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5000元,沒收假農藥26瓶,計26公斤。


賣了7瓶“殺蟲霸”,賠了17000多!這樣的農資經銷商,就該罰!


案件起因


2019年6月28日,湖南常德武陵區農業農村局接到鼎城區某農戶投訴,稱自己在武陵區農資大市場某農資經營部(以下稱當事人)購買了7瓶“殺蟲霸”農藥,在30畝稻田噴灑該農藥後,出現空殼、不結實等症狀,因懷疑農藥是假貨,請求執法機關查處。


當日,武陵區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執法檢查,經檢查發現,該批農藥登記證與標註農藥成分不符。執法人員隨即進行抽樣送檢並進行了登記保存。2019年7月2日,武陵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鼎城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鼎城區植保植檢站的技術專家組成工作組,前往鼎城區涉案發生地進行實地查看,初步鑑定為水稻被噴灑農藥後,灼傷穗頸,導致抽穗卡頸,出現空殼、不結實現象。7月10日,武陵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鼎城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鼎城區植保植檢站組織受損農戶和當事人就農戶的損失賠償開展協調並達成協議:當事人對受損農戶補償12000元,雙方就賠償金額均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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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2019年8月7日,武陵區農業農村局收到湖南省化工研究院《檢測報告》,結論為不合格。執法機關對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當事人對檢測表示認同,不申請複檢。9月18日,武陵區農業農村局對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如下:


1.沒收假農藥26瓶,計26公斤;


2.沒收違法所得420元;


3.並處罰款5000元。


9月20日,當事人在指定銀行繳納罰沒款。至此,本案執行終結。


小編提醒


市民購買農藥等農資時要擦亮雙眼,除了要看“三證”和生產日期外,不要貪圖便宜購買價格比市面上農藥價格低很多的產品。購買時最好選擇大品牌大廠家,品質和售後有保證。一旦買到假貨,應及時保留證據並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來源:農資導報農藥綜合自常德日報、南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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