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最
這個很無奈,每次自己對孩子發火之後都會自我反省,明明之前自己很溫柔,為什麼自己會因為一件小事發火,對孩子也不好,但是也是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我害怕自己變成我所討厭的樣子,因此想盡各種方法來緩解自己,來控制自己。運用正確的方式教育孩子,自己也慢慢的有所轉變。
遇事不要急躁,深呼吸問清原因,在教育孩子指正錯誤,幫孩子改正錯誤,這是我現在能做到事,總之也不會再大吼大叫了,正在向溫柔媽媽靠近。更多的方法來看看我的文章吧,應該會對你有所幫助哦!
以上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如果喜歡我的觀點,歡迎關注我,瞭解更多的育兒小知識。
寶爸寶媽的育兒知識匯
為什麼我慢慢地活成了最討厭的媽媽的樣子?看到這個問題的瞬間,有想流淚的感覺,只有在原生家庭裡受過很多苦的人,才會這樣無語問蒼天吧。
我媽媽是被家裡逼著,嫁給我爸爸的。她一輩子活在痛苦的婚姻裡,唯一的希望全部寄託在孩子身上。
我媽媽愛孩子,信奉的是棍棒底下出人才,打罵孩子是家常便飯,打罵的時候還不許哭,越哭越打。我曾發誓絕不像她那樣對待孩子。
然而當我孩子犯錯的時候,我不打孩子,用最嚴厲的語氣批評孩子,而且我也不許孩子哭。
有一次孩子覺得委屈哭,看著孩子哭,我心裡像有團火在燒,有個衝動的魔鬼鼓動我想暴打孩子一頓,當我怒吼著不許孩子哭的時候,孩子驚恐地看著我,抽噎聲止不住打起嗝來,那一瞬間我崩潰,因為我看見了同樣驚恐的小時候的自己。
我不知不覺活成了自己最痛恨的媽媽的樣子。
從那天開始,我學習心理學,慢慢地知道,我越憎恨逃避媽媽,潛意識越讓我靠近她,因為孩子總是不自覺地忠誠於父母。
而最觸動我的,是不要再將悲劇的習性傳給孩子。我嘗試做一個與原生家庭,與父母和解的人。
我看見我的媽媽,在痛苦的婚姻裡,對孩子她已經做了她能做到的最好。(她沒有自殺,沒有拋棄孩子離家出走,忍痛撫養大孩子,供孩子讀書。)
如果她暴打亂罵孩子是錯,她已經做了錯誤的示範,作為孩子我深受其苦。那就讓我帶著覺察,終結這種讓孩子痛苦的打罵教育。
我改變不了自己的原生家庭,可是我正在創造我孩子的原生家庭。
養育好孩子,照顧好家庭,活出不一樣的人生,努力讓自己幸福,也是對媽媽受苦養大我的感恩。
這就是我自己的歷程。看見真相,接納父母真實的樣子。在每一次被原生家庭習性控制的時候保持覺察,創造新的習性,直到新的模式成為習慣,活出全新的自己。
#原生家庭#
女俠亂燉
媽媽本是世界上最親切最溫暖的稱呼,可稍不留意就會成為最討厭的字眼。孩子眼裡最討厭的媽媽到底有那些標籤呢?
第一類“嘮叨婆婆”。孩子最討厭嘮叨婆媽媽,他們整天渾渾噩噩,蠻不講理,嘮嘮叨叨,怨天尤人,很討孩子嫌棄。管住嘴,就會改變自己的地位。
第二類“不修邊幅”。孩子心中的媽媽應該是漂亮的,整潔的,靚麗的。而在歲月的風雨洗禮裡,慢慢地變得不修邊幅,孩子就很討厭。尤其是開家長會時,如果媽媽打扮的精緻優雅,被同學羨慕,就會覺得很有面子。反之,你的孩子就會受到奇恥大辱。不管何時,一定要當個精緻的媽媽,體現在每一個細節裡。孩子眼裡的精緻與錢無關的。
第三類“孝道綁架”。孩子最不喜歡媽媽處處用傳統的孝道觀念綁架孩子。媽媽天天將孝順掛在嘴邊,會給孩子造成多大的壓力和負擔!愛出者愛返,你都沒有付出,沒有盡到媽媽的責任,孩子怎麼會接受呢?孝道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只有愛才能維繫和傳承。
第四類“唯錢至上”。如果把金錢掛在嘴邊,孩子就會十分討厭,畢竟金錢永遠都是一個敏感的話題,最好不要惡化親子關係。尤其不能抱怨養育孩子的花費,這是你應該付出的,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媽媽一定要撕掉這張黑心的標籤,不要成為孩子心中的陰影。給孩子健康的成長環境,才是媽媽應該做的事。
第五類“唯分數論”。分數是一把刀,眼裡只有分數,會隔斷母子的情感。淡化分數,也是拉進母子關係的最好辦法。否則,孩子對考試充滿恐懼,就會經常因為心理負擔而受挫。媽媽淡化分數,孩子就會樂觀,媽媽悲觀地抱怨就是孩子成長的殺手。
第六類“強迫症患者”。家庭教育最和諧的場景就是父母一起教育,但是有些家庭就成了媽媽的獨角戲。這時候,有的媽媽就會與寶爸吵架,還會硬拉著孩子幫腔,這是特別常見又卑鄙的做法。孩子不會偏袒一方,詆譭另一方,不要為難他。稍微大一點的孩子就有能力判斷是非黑白,用不上你的強迫。好好愛孩子就是最正確的,但不是溺愛!
第七類“語言骯髒”。在孩子美好的生活裡,乾淨純潔就是他的榜樣,說髒話的媽媽最噁心,孩子通常很鄙視。媽媽是孩子的榜樣,你的文明發聲就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第八類“缺乏善良”。人之初性本善,媽媽聽到孩子講別人家的事,尤其是需要幫助時就要耐心傾聽,樂於助人。不要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無情,孩子會很討厭的!
第九類“自以為是”。在今天的家庭裡,自以為是是矛盾的焦點,媽媽常常成為自以為是的罪魁禍首,干涉家人的自由生活。比如她睡覺你們就得都關燈休息,她餓了你們就得陪她吃飯,儘管還沒到飯點,她可以浪費,但你們浪費就得捱罵,諸如此類,都會討人嫌。
第十類“絕不妥協”。太過強勢的媽媽一般都這樣,明明知道自己錯了,從不低頭回眸,承認錯誤,還有加大音量狡辯,換來一家人心底的埋怨。不管是誰,做錯了道歉,天經地義,應該成為習慣。家庭裡,這樣的媽媽也是討人嫌棄的!
好媽媽勝過好老師!如果你已經有了上面列舉的標籤,請嘗試改正。你的這些不討人喜歡的缺點,會成為折斷孩子追夢的翅膀。你可以不優秀,但是一定不要討人嫌,不要把孩子逼瘋,不要阻礙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媽媽如陽光,孩子如小樹,每一縷陽光都是最好的滋養。即使你是一位平凡的媽媽,也勝過“上面列舉的媽媽”。愛是孩子成長的階梯,希望每個孩子都會遇見最好的媽媽,都成為孩子喜歡的模樣!
您是否贊同我的看法呢?請留下您的建議吧!
關鍵字:
討厭
媽媽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