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不能強求,放下捨棄是另一種擁有,你怎麼看?

網絡情緣一線牽


我是有些同意的。緣分是一種很奇妙的相遇,兩個人能在一起,起初的相見是需要緣分的。就像在我身邊有很多人都是通過人介紹才得以相識的。有的人彼此相處的很融洽則可以稱是緣分使然,有的人相處不如意,則可以稱是緣分未到,兩人在一起不可以強求,兩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時很難相處在一起得。我記得看過這樣的一個故事。男孩給女孩削蘋果,女孩非得要喝蘋果汁,所以,有些事是不能強求的,也是不能將就的。像這樣,選擇放棄對他人,對自己都是最好的。此時,放棄便是一種擁有,你不必委曲求全,你擁有了更多的自由。相信,在未來總會有一個與你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都好,都適合的良人與你不期而遇~

一點自己的感悟,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謝謝~


裴小磊


“緣分”的最初寓意,應該是符合雙方需求的,完美的相遇!強求,是一種人為的主觀手段,某種程度表現的自私,卑微且極端!強求緣分是人性矛與盾的強烈體現,像烈火肆虐森林的地獄般畫面,燒完之後,只剩灰燼!當你的心被“灰燼”填滿,怎麼還能裝下屬於自己真正的美好緣分!放棄,掏空自己內心的“灰燼”,才能重生!!



周百星年馳


緣分是可遇不可求的。該放手的就放手,放手了可以做知己,也是不錯的選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