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哪些不尊重可以原諒,哪些不可以原諒呢?

婉言宛語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是平等的,互相尊重,互相關心,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享有共同的財產權利。


成為夫妻了,就要共同維護家庭的利益,家裡家外夫妻都要共同承擔責任,有撫養孩子義務,有監督對方的權利,對待婚姻要誠懇,不能隱瞞欺騙對方。

夫妻雙方有相互尊重和贍養雙方家長的義務和責任,由於工作忙,不能及時給予老人的物資需求,就發生矛盾,這種客觀因素造成的後果,夫妻就要釋懷,不去糾結,本著和諧為主,該理解的就不要抓著不放手。

夫妻

之間經常出矛盾,糾結不放,導致矛盾重重,互不信任,有的不可以原諒,有的不被尊重,這些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夫妻一方生活開銷不公開,私自設立小金庫,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婚內出軌,背叛一方。

二、擅自主張,不經過家庭討論,許可,就盲目投資,上項目,管理不善,血本無歸。

三、對家庭不負責任,不關心孩子,成天狐朋狗友,胡吃海混,沒有生活觀念。

四、招搖撞騙,欺騙親屬、家人和朋友,成天好逸惡勞,不務正業。


如果夫妻有上述四種行為出現,就要行使自己的權利,對心理沒有少時夫妻老來伴的觀念,沒有穩定的夫妻感情,喪失治家的理念,對這樣的人就不能遷就,人只能活一次,沒有來世,不能活在他人的環境裡,要活出尊嚴,走出困境,找到屬於自己的生活,此處不幸福,還有置身處。


豐碩緣野


夫妻之間倘若不尊重,會有很多表現,這些表現有原則性問題,有非原則性問題。而原則性問題是不可原諒的。究竟有哪些稱得上是原則性問題呢?

第一,背叛感情。走進婚姻,不管脾氣性格怎樣不好,不論有多少缺點不足,不管感情淡化到什麼程度,不論有多少理由藉口。唯一對感情不充許背叛,肉體岀軌或精神出軌都是對愛人最大的不尊重,都會對愛人心理形成最大的傷害。

第二,家庭暴力。由於對愛人不滿,因為自我的霸道任性,而採用暴力的方式侵犯愛人的肉體,踐踏愛人的尊嚴,是極不道德,有失人性的表現。傷在對方的肉體,摧殘的卻是對方的心靈。

第三,詛咒家人。與愛人有矛盾有糾紛是任何家庭都難以避免的。然而,爭執吵鬧中,言語過激,動不動就把對方家人特別是父母扯入其中,貶損甚至詛咒對方父母,是大逆不道,觸碰底線的行經。

第四,戳其短處。有的夫妻心胸狹隘,口無遮攔,不守低線。一鬧意見就愛揭對方傷疤,戳其“軟肋”。似乎這樣才出氣解恨,任性刁蠻的結果是一步步把婚姻推向深淵。

第五,無端猜忌。有的夫妻關係出現一些問題,安全感降低,猜疑感加重。要麼言語中盡講過頭的話,要麼偷偷查看對方的手機,要麼跟蹤對方的行蹤,更有甚者僱傭私人偵探收集信息。極大地侵害了對方的權益,傷害了對方的尊嚴。

第六,當眾指責。有的夫妻太不講究,太沒有分寸。指責對方就像訓斥孩子一樣,沒有顧忌。甚至越是當著外人的面,氣性越大,說話越過分。更有甚者,當著對方長輩和領導的面,也不收斂,成心讓對方顏面掃地。這不是逼著對方離婚嗎?

第七,刁蠻霸道。有的夫妻家教缺失,脾氣太臭,在家大權獨攬,不可一世。“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家裡大事小情,不與對方商量,把對方的包容、忍讓當作懦弱、窩囊。使對方在家中毫無地位和尊嚴。

第八,謊話連篇。有的夫妻缺失真誠,愛耍小聰明,習慣打自己的小算盤,熱衷說謊話假話。為了掩蓋一個謊言,不惜用無數個謊言來遮掩。而且,錯了沒有痛改前非的真誠,屢錯屢犯。

夫妻關係是所有關係中最重要、最親密的關係。維繫家庭首當維繫婚姻,守住婚姻首當給予對方尊重。尊重是婚姻的基礎,是和諧的前提。沒有相互的尊重,一切無從談起。尊重是一種善良,一種文明,也是一種品德,一種平等。夫妻間給予尊重就是在激發愛,給予尊重才有可能獲得婚姻的幸福。


老漢心語


我們剛組建家庭,成為夫妻那時,恩恩愛愛,形影不離,就像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共同在一起發光發熱,為維護甜蜜的家庭生活,各自都能夠,積極想辦法去掙錢,養家餬口,幾年下來,家裡經濟條件就有了,很大的變化,要車有車,要房有房,錢財兩旺,津津樂道,生活過的是有滋有味,芝麻開花節節高,真是一對,出出進進的好夫妻,讓人羨慕誇獎不斷,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問題也就出現了,如有的親戚朋友,登門進家來借錢,媳婦好面子,也不跟我商量,同意不同意,拿錢一一都給答覆,可是時間長了,他們有的是,借錢容易還錢難,一拖就是十幾年,借出去的錢達到了,一百二十多萬元,到現在是無影無蹤,賴著不還,更讓我難以接受的是,媳婦在暗地裡,偷偷把錢,借給孃家人,直到今日想想,媳婦為了面子,在思想上怎麼變化這麼大,真是做夢也沒有想到會這樣,我想我們的,婚姻已經走向了死衚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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