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老公前公婆付首付買房,後面啥也沒管,兒媳該給她養老嗎?

哈哈哈aaa


先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所以,你完全可以不給他們養老

第二,你沒有義務,並不代表你老公沒有義務。父母只要把兒女養到18歲,就完成了撫養任務。所以,不管公婆有沒有給你們買房,你老公都要贍養老人。這個推不掉,希望你不要阻礙他孝敬父母。

第三,對你也是個好消息。小姑子大姑子也是老人的孩子。所以她們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所以,你可以讓你老公和他的兄弟姐妹一起平推贍養公婆的費用。前提是你公婆對所有兒女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法律是冰冷的,但人是有溫度的。你選擇了你老公,難道不希望他幸福?要他幸福就得解決他的後顧之憂,如果你能善待他的父母,你們的家庭生活會更幸福美滿的!

老人是寶,愛他們,你們的家就會風調雨順,福祿雙全。


小學語文老師雯雯


首先,從法律上講:《刑法》第261條規定: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是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是管制。

同時規定:把常回家看看也納入了法律,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將屬於違法。

其次,從道德上來講:百善孝為先,父母對子女來說恩重如山,他們陪我們長大,我們陪他們變老,理所應當。

作為兒媳婦,公婆是否付首付買房,跟養老沒半毛錢關係。你可能會說:她又不是我的母親,既沒有生我,又沒有養我,我完全可以不養他們。那我要告訴你:你現在和他們的兒子已經是夫妻,你們是一個共同體,他的父母有養你老公長大的義務,而你們夫妻也有贍養扶助公婆的義務。

我不知道你現在是否也有兒有女,你做為一個母親,你的一言一行都影響著你孩子們的成長,"身教大於言傳"。其實,這個世界上只有不合格的父母,沒有天生就不合格的孩子。孩子的基因遺傳父母,孩子的性格也是模仿父母開始的,所以我們想要自己的孩子變好,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變好。

有這樣一個故事:母雞生了一個蛋,然後,她告訴這個"蛋",你要記住:我這一代是母雞,我認了。但是,身為下一代的你,一定要變成鳳凰。可是她卻忘了,她自己要先變成鳳凰。

你想讓自己的孩子是什麼樣?你首先要做成你希望的樣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孝順父母,是中華兒女幾千年來傳承的美德,希望我們不要丟棄。

最後我想說:兒女對父母來說,就是一次性產品,不能退貨,否則就該把不孝之子打回孃胎。


漂泊在塞北


現在的人怎麼了,下下用老人的養老來說事,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老的一天的,特別有些做媳婦的,還未到時候就向翁姑老人家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作為給他們養老的條件,試問這樣婆媳又或翁媳關係又怎得和睦呢?

至於你說到認識老公前,公婆就付了首付買房的了,而你們婚後他們就不再負責了,兒媳婦該否給他們養老這樣的一個問題,我認為首先要明白首付也是出了錢,除非你夫妻倆另行購置,否則這套房子他們亦應該有部分產權;至於說到你們結婚後他們不再負責繼續供款了,這也是合情合理、天公地道的事情,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好應該對家庭有所擔戴,接過老人家的班,讓老人家頤養天年,這才是做後生應該做的事,只要你們經濟能力還可以,讓你們接手繼續供下去又有何不可呢?老人家百年之後,房子還不是你們的。即使是他們經濟條件還可以的,也就是幫你們就是仁至義盡,不幫你們也說得過去,與將來你們是否給他們養老根本就拉不上關係。

其實,我們更加應該要明白的,子女給父母養老是一種義務和責任,是必須的,不可推卸的,是民族優良傳統的中孝道,是子女感謝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反哺報答,即使父母沒有給子女付買房首期、又或者沒有幫助子女供款,也不可以作為不給父母養老的藉口,父母的主要責任就是盡力把子女養育成人、供書教育。說到底,關心、照顧年老父母是為人子女的責任,其實,現在的父母大多數都有一定的退休金和醫療保險金,一般情況下,對子女的經濟壓力並不是很大,主要就是多點關心、照顧就是了。

當然,亦有人可能說媳婦對撫養翁姑沒有直接責任,但是作為兒子應該有吧!難道你們夫妻倆經濟上可以完全分得開嗎?再說,女婿亦同樣可以說岳父母養老他沒有責任,難道你就可以完全依靠自己獨力照顧嗎?需要知道,就算是你自己去照顧自己的父母,家庭還不是交由你丈夫獨力負責打理,真正能夠分得清嗎?又或是你在金錢上支助了自己的父母,你能夠說你自己的使費裡就沒有丈夫的一分錢?其實夫妻之間無論照顧誰的父母,都應該是夫妻共同負責的,出錢或出力都是一樣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力卻是不可能分身去做的。

明白這種道理就不要下下借老人家養老來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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