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規為老人加把“安全鎖”-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10月施行

本報訊(記者 曹漫)居家養老是目前絕大多數老人選擇的養老方式,10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讓杭州老年人今後居家養老將更有保障。4月15日,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就《條例》制定背景、主要內容以及貫徹實施等方面作解讀。

“該《條例》對涉及到老年人的服務內容,特別是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和對養老從業人員的激勵保障等,都做了相應規定,並由從前的地方政策上升到地方法規,加大了實施力度。”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馬多里說。

記者注意到,《條例》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明確了具體處罰措施。如第四十六條提到,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對機構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造成老年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指出,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用途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提出,具有杭州市戶籍並居住在本市的居家老年人,80至89週歲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3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90週歲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6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對一些特殊家庭老年人,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均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其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52小時,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3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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