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拟于4月17日-4月23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方案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精神,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统一完善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等要求,明确了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原则、实施办法、工作安排,具体明确了招生管理、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流程等。
方案提出,招生工作按照全市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招生范围、统一招生对象、统一招生方式、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流程“六个统一”要求,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单列直招和公开招生分类管理。单列直招依据上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精神,公开透明组织开展。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各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可划定一定比例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全市招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本校自愿直升学生。
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唯一身份报名,按限额平行选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依报名直接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参照招生考试保密流程管理,并实行“双随机”摇号,摇号过程断网进行,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关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后,将抓紧修改完善,尽快以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同步开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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