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媽媽不帶孩子不上班,每個月都把丈夫工資花光,怎麼辦?

雪薇香


這樣你老公壓力肯定很大,尤其是現在疫情這個情況。如果說你家條件特別好,老公賺錢的能力強,這些都沒所謂。但是個人覺得女性應該要經濟獨立,有一份工作或者一份事業才是最好的,不要依附他人。

如果說你家經濟條件不怎樣好,老公賺的錢有限,你就要思考了,這個錢是用於家庭開支的必要開銷嗎?有沒有不該花的,具體花在哪裡了,要懂得開源節流。你最好能夠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除了穩定的工作外,還可以找一份副業收入,利用工作外的時間去做。現在很多副業收入的辦法,其實未來5G時代,大家都可以在家就能開啟創業模式。


孟寧MM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2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i-0022/740ce9e4a3664bf99c0d59a09fe6a836

之寧媽媽


之前遇到過這樣一個案件,事業小成的優秀女士,結婚時與丈夫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丈夫通過司考以後,其辭職照顧家庭,支持丈夫工作。丈夫在成為當地知名律師後,包養了比女兒還小一歲的女大學生,完全不回家。因為怕離婚時,妻子以此為由要求多分財產,或怕被指稱為重婚,丈夫與女大學生一直以乾親的身份同居在一起,遇到鄰居,女大學生稱呼其為“爸爸”。該女士兩年多無從知悉丈夫收入,又發現丈夫有轉移財產的跡象後,提出法律諮詢。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辭職照顧家庭的女性:

首先,應避免與丈夫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以前有類似約定,應變更或解除。因為,如果有類似約定,一旦遭遇婚姻問題,在財產分配上非常不利。相關法條:《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注意僅是補償。

其次,即使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共有,辭職在家的女性在分配財產時也往往處於較為不利的地位。因為其往往很難充分舉證丈夫有多少收入、家庭有多少債務等問題。

綜上,從法律的角度看,花光丈夫的收入,不是最大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開源,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構建更為健康健全的家庭財產關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