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看标题,和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大家可能都会把此政策遗漏掉!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原本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又延续了一年。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去年年底就到期了,现在又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想要转的老板们,机会来啦!
二、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如何办理?
小誉已经给大家准备好了操作指南,
下面一图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