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婚前同居,大家褒貶不一。但隨著時代的開放,越來越多的情侶都步入了這一行列。
經社會學調查, 選擇婚前同居的大致是這幾種原因。
1. 想更對方在一起的時間長一點
2. 現在房價貴,兩個人一起可以節省房租
3. 為婚姻提前演練
4. 不願意短時間內結婚
婚前同居某成程度上不僅僅能促進雙方感情,還是一種模擬婚姻,提前磨合婚後生活,彼此若無法適應也無力改變,一拍兩散的代價要比離婚小得多。
所以,我不反對婚前同居,但我還是希望你能想清楚以下三點:
01切記盲目衝動,過早的婚前同居
很多情侶剛談戀愛,就迫不及待住到了一起。的確戀愛初期,特別是前三個月正是一段感情最如膠似漆的時期,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和對方膩在一起。
但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這段時期讓你們如此思念依賴對方,那是因為一段感情的初始都是新鮮的,彼此神秘的。發覺的越久,新鮮感的保質期越久,感情也就越好。
但如果你們過早得婚前同居,那麼不僅僅新鮮感會以加倍的速度耗盡,沒有了距離產生美的這項美化功能,彼此身上的缺點和不足之處便一覽無餘。
雖然彼此心裡都有數,人無完人,但短時間內巨大的落差和還沒有穩定的感情很容易擊敗你們這段剛剛開始的關係。
愛情是需要一定的距離的,思念是一種很好的催化劑,輕易得到的,往往都不會被太珍惜。
02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確保自己經濟獨立,女孩子最好不要為了省房租選擇婚前同居
抖音上經常刷到婚前同居的女孩分手後,連夜打包搬家,讓人看了一陣心酸。
前不久,我也在大半夜接到閨蜜的求助電話。她和男友吵架,憤怒之下衝男友吼了一句滾。
誰料男友淡定得反駁她:"要滾你滾,這房子是我租的,憑什麼我滾。"
閨蜜很受打擊,穿著睡衣就出了門。等我接到她的時候,她蹲在馬路邊凍得渾身發抖。
後來,他們分手的那天,我陪她回去收拾行李,別人說留下來的人更不好過,但其實走得人也並不瀟灑,反而很狼狽。
當我們倆提著大包小包下樓的時候,她突然哭了出來:"為什麼我有種被掃地出門的感覺呢,我覺得自己超可憐的。"
可憐嗎?的確可憐,失戀已經夠受的了,現在連去哪裡都沒有方向。
但這一切也是可預見和避免的,如果當初她沒有搬過來和男友一起住,而是讓男友搬過去和她一起住,哪怕兩人合租,現在也不至於流落街頭。
03沒結婚都屬於戀愛,同居也要有情調
很多人覺得同居久了,兩人之間除了一張證,跟老夫老妻沒什麼區別,不僅僅懶得經營,有時候連多花點時間在對方身上也覺得沒什麼必要了。
白天各自上班幾乎零交流,下了班一個打遊戲一個追劇,可能一晚上也說不上幾句話,沒同居前每週還約會吃個飯看個電影什麼的,如今唯一的結伴而行可能也就是一起去趟超市,補給一下柴米油鹽。
或許有人說,這本就是生活最終的常態,安穩平淡。我也深知,這就是大部人婚後幾十年如一日的本質生活,但那是婚後,有大部分的時間去平淡。
現在畢竟還只是同居,過早的演練這份平淡真的好麼?真的會不留遺憾嗎?
我始終認為,一個人的一輩子,就該活在當下,什麼時候做什麼事,才不辜負任何時刻,不辜負來這世間走一遭。
婚前同居是戀愛的一種昇華,進一步,是婚姻,退一步,那就是一別兩寬。
婚前沒有同居,分手了也就失戀了,而同居分手後,還會給你一種離婚的感覺,因為你們曾如夫妻一般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有過一個家,過過一種柴米油鹽的生活。
婚前同居就是一把雙刃劍,持劍的你,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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