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快訊:14項違規違法行為將受處罰"

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將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銷售代理機構、網絡信息平臺)及從業人員的銷售、租賃等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旨在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堅決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規範有序發展。行動中,將重點整治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14項違規違法行為:未按規定執行房屋網籤備案,包括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發佈虛假、違規(租售)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誘騙誤導群眾租房、購房,或者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發布房源信息;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或者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等;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條件;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為購房人墊付首付款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變相墊付首付款,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具有房屋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不具有房屋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不執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惡意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證金或預訂金;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識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各項服務未單獨標價;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貸款、擔保等服務並額外收取費用;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其他違法違規、涉黑涉惡行為。

行動中,我市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發現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採取責令限期整改、約談告誡、暫停網籤備案、發佈風險提示、行政處罰、公開曝光等方式進行全面整治;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記入“黑名單”管理。檢查中發現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文地址:http://www.cangzhou.gov.cn/zwbz/jrcz/7098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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