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不成還搶走車主手機,民警僅用三小時物歸原主

开水泥罐车行驶在路上差点被碰瓷,对方勒索不成,怒而抢走车主手机。案发后三小时,民警就帮车主追回了被抢的手机。4月16日上午,车主梁先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柳州市公安局太阳村派出所民警手里。

碰瓷不成还抢走车主手机,民警仅用三小时物归原主

4月8日中午12时许,梁先生神色匆忙地到太阳村派出所报案称,其驾驶水泥罐车行驶至太阳村镇路口,一辆摩托车从太阳村镇市场突然出来,摩托车连人带车倒在水泥罐车旁。梁先生见状,立马停靠下来查看,倒地的摩托车主称其被撞倒,要求私底下賠偿1000元医药费及车辆损失。

梁先生发现摩托车主有酒气,而且查看车辆并没有刮碰痕迹,坚持要求交警过来定责处理。摩托车主见协商不成,气急败坏地突然抢走梁先生放在上衣口袋的手机。因为水泥罐车门未锁梁先生不敢贸然去追,等他锁好车门,发现摩托车主和自己的手机都不见踪影。

梁先生称,被抢的手机价值2100元,于2018年购买。太阳村派出所民警仔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对此展开调查。民警试图拨通梁先生的手机,但手机一直是无人接听的状态。

随后,民警通过查看公共视频,掌握了对方摩托车车牌,追踪轨迹发现该男子在抢夺了梁先生的手机后,驾驶摩托车往洛满方向逃窜。经查,摩托车车主为洛满镇北林村的覃某油,随后民警电话联系到车主,覃某油表示把摩托车借给了同村的覃某舟。

经过调查,民警基本确定抢手机的嫌疑人就是借车的覃某舟。16日下午2时许,民警驱车赶到洛满镇北林村覃某舟家中。根据报案时描述手机特征,民警在其家中果然找到了梁先生的手机,但覃某舟不知去向。民警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动员家属劝其主动来派出所自首。

从发案不到三个小时,民警就成功将梁先生被抢的手机物归原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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