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了,農村的房子是否能升值?

青島田嫚兒


首先明確一下概念,國家發改委所確定的是――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第一,這裡所指的土地並非是宅基地,而是“經營性建設用地”。第二,這裡說的是土地,而不是建設於土地之上的建築物。

對於農村人員所自住的宅基地不具備入市的條件,那麼同理建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什麼升值的機會了。

那麼對於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來說,該土地所建的建築物隨土地流轉,有一定的升值空間。


零之N次方


我是農民,遼寧 瀋陽市人,文件中說到的閒置的宅基地?有嗎?農民為什麼都到城市買房,因為農村不讓建房,我住的農村二十多年不讓建房了,農村的設施不能和城市的設施比,所以農村住房的人均面積要大於城市的,按城市人均面積規劃農村住宅面積是不合理的,如果農村可以自建房了,農村的房子自然就升值了 這是毋庸置疑的,我在等待農村政策更合理的提高,也推進農村發展呢,應該不遠了


為一個理想努力


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了,農村的房子是否能升值?

指尖熱評: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可以說是指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性政策文件。裡面二十四條專門提到了“全年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這其實是對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延續,前後貫徹的含義一致。

文件出臺對於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有諸多效益,具體有哪些呢?

我們可以先看看文件,在下面的截圖中,有明確的說明,支持和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並且允許農民妥善處理宅基地產權問題。這裡面有個前提,政策文件的出臺,並不是說農村宅基地可以直接入市,也不是代表農村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只是說可以以更加靈活的方式,盤活農村閒置的宅基地,放活農村經濟。

根據相關的文件,農村可以說有更大的發展機會,具體而言有這麼幾點:一是農村閒置宅基地可以盤活,那些已經搬離農村,可以自願有償退出,確保農村宅基地有效分配。二是農村集體資產可以得以提升,正如之前改革的農村集體產權,土地變資產,資產變股權。三是農村產業發展更加有利,以前的諸多限制,被打破,農村經濟將有發展。

綜上所述,文件中所提到的,集體土地入市不能簡單地認為可以隨意入市,而是符合條件的集體經營性土地可以入市。農村原有的閒置宅基地可以盤活,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壁壘得以打破,農民也能得到一筆不錯的宅基地退出費用,而且盤活的宅基地,可以發揮更大的價值。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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