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今夏兩個時段易發生地質災害,需重點加強防範

華聲在線4月16日訊(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陳月紅)眼下長沙正處於汛情,汛期也是地質災害易發期。如何科學防治地質災害,最大限度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長沙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了《長沙市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下簡稱《方案》),確定了今年長沙地質災害防範重點,預測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可能是地質災害主要發災時段,應重點加強防範。

據《方案》顯示,2019年長沙全市共發生達到統計標準的地質災害 46起,均為小型,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57 萬元,未發生因災致人死傷及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關於今年長沙地質災害的重點防範期,據預測,預計今年長沙汛期(4-9月)總降水量略多,其中4-6月降水量略偏多,7-9月正常略少。雨水相對集中期預計出現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6 月下旬至7月上旬,期間強對流降水較嚴重,洪澇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是地質災害主要發災時段,應重點加強防範,預計雨季在7月上旬末結束。

地質災害易發區域預測為: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區,以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區,涉及長沙、寧鄉、瀏陽部分鄉鎮(街道)。《方案》還明確了今年長沙重點防範地區及隱患點。據介紹,今年,長沙全市排查出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814處,納入長沙市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25處,擬納入湖南省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4處。

地質災害防治是生命工程。今年長沙將如何科學防治地質災害?《方案》表示,長沙將落實防治措施、做好防治保障、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工作,並將做好應急救援、落實監督管理等。全市各級政府作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按照“落實責任、完善體系、整合資源、統籌力量”的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行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責任機制,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在做好防治保障方面,各區縣(市)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升地質災害防治保障能力;要按照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要求,全面推進地質災害評價、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工程治理 和能力建設五大工程。落實防治措施。做好應急救援 ,其中,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有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物資裝備,隨時應急待命;各級應急管理和自然資源等部門要嚴格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險情巡查、災情速報和應急處置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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