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實錄》深度解析,潘家口韃靼入侵


《明實錄》深度解析,潘家口韃靼入侵

潘家口西面長城


這些摘自《明實錄》的記載,是嘉靖三十八年農曆三月,北族打破明朝邊關潘家口,入塞擄掠的戰事記載和朝廷的處理結果。因為涉及到本地的歷史,本次入寇的規模又比較大,史冊有載,把它白話寫出來參考。

嘉靖三十八年二月丙辰,公元1559年3月22日,農曆二月二十四日,正是大地回暖,野草返青的時候,總督薊遼保定軍務的王忬已經得到了北族把都兒辛愛聯絡其他部落,屯兵會州(今平泉),準備入寇內地的消息。

朝廷也做了相應的軍事佈置,並調來了相鄰軍鎮的士兵增援薊鎮,命令嚴加防守。

不幸的事情還是發生了。二月庚午,陽曆4月5日,農曆二月二十八,把都兒率眾數萬攻破今遷西縣的潘家口(現在關口已經被潘家口庫水淹沒),渡灤河西進,劫掠了遵化、薊州、玉田、遷安四個州縣,於三月己卯,4月14日,農曆三月初七的晚上,從遵化市的鯰魚關、大安口出關返回北地。

朝廷得到了消息後,皇上說,已經調集了宣府、大同等鎮的兵馬支援,責令嚴加防守,為什麼還是打進來了,令巡按、巡關御史據實調查,什麼原因造成的,是從哪個關口攻進來的,哪天從哪裡出關回去的。

初步調查得到的結論是:明軍隊主官們對敵情掌握不明,臨陣無謀、防禦失策,導致敵人趁虛而入。

三月丙戌,4月21日,農曆三月十四,一週時間過去後,朝廷初步的處理結論出來了。

巡撫順天僉都御史王輪降職二級,調到外任;薊鎮總兵歐陽安、參將高延齡、徐枝、提調李廷鎮革職下獄審問;兵備副使伊介夫、副總兵馬芳各降二級,照舊管事;作為大軍區“司令員”的總督王忬暫停俸祿,戴罪練兵,待防秋事務完畢後再做處理。

兩天後的4月23日,薊鎮總兵的空缺由提督京城巡捕署都督僉事李廣充任。

到了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辛巳,6月15日,農曆五月初十,經過進一步的調查,出來了新的處理結論,王忬就不是停俸、戴罪練兵那麼輕鬆了。

巡按直隸御史方輅以高度的責任感總結了王忬三大失誤,四大可罪。總結的還十分有道理,讓看的人直覺就引起怒火,總督所為真是不堪,真是不稱職啊!

王忬被總結的三失誤四可罪是什麼呢?

三失誤一,潘家口最當要衝,卻防禦鬆懈,虜寇乘虛而入。

三失誤二,虜寇已經西來,王忬卻指揮明軍往東,中了聲東擊西之計。

把都兒等屯兵會州後,知道薊鎮長城防線駐有重兵,防守嚴密,不易攻破,於是想到了一條聲東擊西的作戰策略。先是製造聲勢,派少量兵力向東,製造準備從薊鎮東面的義院口、冷口等處進攻的假象,主要兵力蓄勢待發,靜等進攻的機會。

薊遼保定總督王忬(yu),此人進士出身,從政多年,有指揮抗倭的作戰經驗,有戰功;也有修築城防工事的經驗,算是文武全才的人物。

但是這次可能大腦不在狀態,上當上大了,他連忙調動兵力向東防禦,導致中路防守空虛,疏於戒備。此時,把都兒瞅準機會,迅速從會州直取潘家口(兩地相距不足一百公里,騎兵一天餘即可到達),二月二十八日,潘家口關城盡失,韃靼騎兵緊接著攻下薊鎮總兵府所在地三屯營(距潘家口不足30公里),然後從三屯營向西、向南擄掠了遵化、薊州、玉田、豐潤四地。

三失誤之三,作為總督沒有全局調度觀念,被敵方牽著鼻子跑,顧此失彼。

王忬發覺判斷失誤,趕忙指揮軍隊向西迎敵。把都兒揮軍避開明軍鋒芒,從南部迂迴進入現在的遷西、遷安兩地,大掠之後,三月初從遵化的鯰魚關、大安口出關返回北地。韃靼兵這次入侵關內,賺了個盆滿缽盈。而明軍則是被人牽著鼻子,始終是被動應付,不得其功。

總結的三失誤感覺是客觀事實,以理服人,讓人信服。從以上分析,王忬確實缺乏一個帥才的韜略、心胸、氣度,對戰場的運籌,毫無可圈可點之處。

四可罪一,他的親信中軍張倫越權擅自更改主帥的命令,調動將官,對下屬約束不嚴,指揮無方。

可罪二,面對強敵,主帥無策,受制於下屬,徘徊觀望,不能決斷。

可罪三,親信張倫怙勢凌眾,擾亂軍心,敗壞軍紀,引起軍中公憤。

這三個可罪都共同指向王忬的識人、用人的問題。

可罪四,入援的外地官軍乘著戰亂,冒充虜寇搶劫百姓,王忬不能約束。

官軍乘亂為匪事,這是古代官軍都有的事情,也最為可恨,錯在軍隊紀律鬆懈,主帥無能。

有此三失誤四可罪,作為主帥的王忬必須要受到追究,不值得同情,雖然他以前有過抗倭、修建軍事工程的一些成績。

方輅的彈劾,終於改變了嘉靖皇帝的態度,皇上認為:王忬“官久志怠,調度失宜,致賊深入畿輔,生靈被慘”。這個結論終結了王忬的仕途,錦衣衛差官奉命逮捕王忬和他的不爭氣的親信中軍張倫到京治罪。

三天後的6月18日,對二月潘家口失事罪的薊鎮責任人的判罰結果是:總兵歐陽安,太平寨等營參將高延齡、徐枝,提調李廷鎮等九人論死繫獄;玉田知縣等地方官五人受到杖責仍履原職;柴鐙等把總、指揮等下級軍官七十七人,宣府副總兵劉漢等二十九人,均下獄逮問。

明朝對事件責任人的罪罰之嚴苛,追責範圍之廣都讓現代人驚悚。

總督王忬、中軍遊擊張倫經過審判,最後判決充軍戍邊。

這個判決結果上報給皇帝,沒有得到批准。皇上認為:作戰失利,導致將領被判死刑,都是指揮失誤造成的,戰事的最高指揮不判重罪,法律就不稱其為法律,責令對二人重新議罪,最後王忬以失陷城寨的律條,張倫以貽誤軍機的律條均判斬刑。

也有人說,一個最高戰區司令因為戰事失利,真的就應該判死刑嗎?據說作為薊鎮總兵的直接責任人歐陽安等九人雖然“論死繫獄”,最後還是被放了出來,最高“軍區司令”為何終被執行斬刑,這其中有貓膩嗎?

有的記載說,王忬有個兒子,叫王世貞,在朝為官,也是當時的文壇領袖,是古代文學史中明代“後七子”的領軍人物,在後來文學史上有名位。

王忬,尤其是其子王世貞與嘉靖朝權傾朝野的嚴嵩、嚴世蕃父子有很深刻的矛盾,王忬的死刑與嚴氏父子的運作有關係。

據說王世貞哥倆為救父親,到嚴府門前長跪求免,終無結果,這又和朝廷的內鬥聯繫起來了。

世事無常,嚴氏父子最後垮臺,結果更不堪,還被歷史譽為奸賊的“榮譽”。歷史演變翻覆有時真的如霧裡看花,《白鹿原》裡稱作“翻鏊子”。

二十八年後的萬曆十五年五月,在嘉靖朝被斬的薊遼保定總督王忬得到平反,追贈兵部尚書;是他的兒子王世貞積極爭取的結果。

“萬曆十五年五月癸丑,贈原任總督薊遼右都御史王忬為兵部尚書。忬累樹邊功,構罹讒禍至是,其子世貞奏請,故有是命。”

真的應該平反追贈嗎?因為王忬的戰場指揮失誤,用人失誤造成的軍事失利,百姓塗炭,生靈流血,就忽略不計了嗎,誰知道呢!

當然,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作為戰區司令的王忬被判死刑,那麼直接責任人的薊鎮總兵歐陽安等九人也應該被判死刑吧。實際是,歐陽安等九人雖然判了下獄論死,不僅沒死,後來又都被啟用,軍隊職務復了原職;尤其薊鎮總兵歐陽安當時的外號就叫“草包”,以草包充總兵,人事的潛規則也是有歷史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說,王忬的被判斬刑,除了其自身的過錯外,與他和兒子王世貞的政敵,嚴嵩、嚴世蕃父子有關係也是一定的,畢竟嚴嵩當時受到嘉靖皇帝的寵信,權傾朝野。

世事的曲直隨著人心的善惡而伸屈,當然還要看你做了什麼事。


《明實錄》深度解析,潘家口韃靼入侵


遷西縣的西莊村南山的一個石洞壁上有石刻,當地文史人考證,就是這次嘉靖年間北族韃靼入侵的民間記錄。

石刻如下:“嘉靖三十八年三月初二。達賊過景。西莊魏恩。劉廷貴修理白巖山貝兵。石匠徐汗。”

因為有個別的錯別字,修正過來,原文可能是:“嘉靖三十八年三月初二。韃賊過境。西莊魏恩。劉廷貴修理白巖山備兵。石匠徐汗。”

民間的記述與官史相佐證,有時會收到較好的考證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