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維護國家安全體系 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

今年3月召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本年度首次全體會議上,行政長官賀一誠強調未來尤其要透過委員會這個平臺,做好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決策統籌,並明確要求相關範疇繼續有效推進本澳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的構建,深入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把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做得更好。行政長官的上述要求,清晰指明瞭澳門特區今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健全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筆者認為,圍繞這個方向,應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發揮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的“神經中樞”功能。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自2018年10月成立以來,在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完善組織體制、促進執法和宣傳教育等方面有效開展了很多工作,並取得了不少成果。據瞭解,為進一步發揮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方面決策、統籌、協調的“神經中樞功能”,保安範疇正加快有序推進司法警察局組織架構的調整,以充實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內部附屬常設執行及輔助部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人員組成,確保其儘快恆常運作,以更好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

二、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體系。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通行做法。澳門特區早在2009年就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性和框架性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然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效實施仍需要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予以保障。近年來,行政法務和保安範疇部門認真落實特區政府遵循中央政府“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旨而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積極推進維護國家安全領域中的多個重要配套法律法規的立法、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進展。其中,第4/2019號法律《修訂第9/1999號法律》、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分別於2019年4月4日和2019年12月22日生效實施,從司法程序和網絡空間方面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製度保障。此外,擬修訂且合併相關出入境法律而制定的《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以及新制定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都已完成公開諮詢,正穩步推進立法進程。還有《預防、調查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及相關行為的制度》等法案的草擬工作亦已基本完成。隨著配套法律法規的逐步健全,將形成立足澳門實際、體現時代特徵、內容協調、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體系,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堅實的法律制度保障。

三、進一步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後,司法警察局在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規定的職權範疇內開展執法工作。然而,國家安全形勢不斷變化,促使相關執法工作必須更加集中統一,必須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賦予司法警察局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的專屬職權,以確保依法執法、專業執法和高效執法。為此,保安範疇自2018年起持續推進修改規範司法警察局職權的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2020年1月20日,立法會一般性討論通過《修改第5/2006號法律》法案,現正在小組會進行細則性討論。與此同時,保安範疇積極做好修改規範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的行政法規等準備工作,擬透過修法增設專責預防和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廳級附屬單位,下設適當數量的處級附屬單位,以配合國家安全執法工作的需要。待《修改第5/2006號法律》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便會適時推動相關行政法規的修訂工作,以進一步充實和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提高預測預警和防範抵禦各類安全風險能力,更加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四、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澳門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也是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澳門特區自成立起就結合基本法的正確理解與實踐,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國情教育以及國家安全教育,以增強全社會的國家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配合2018年和2019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特區政府和澳門中聯辦連續兩次聯合成功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熱烈響應,使得參觀者對總體國家安全觀等內容有更清晰的認識,從而深刻意識到自身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此外,特區政府不同部門以及學校、社團等,都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豐富多彩的國家安全教育活動,以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然而,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是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仍要繼續努力,不斷深化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強對公務人員和青少年學生的國家安全教育,築牢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以實際行動致力促進國家和澳門的總體安全。(衛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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