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我市醫保政策範圍

   本報訊 【記者 塗豔君】 日前,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高血壓、糖尿病(簡稱“兩病”)患者門診用藥已被納入醫保政策範圍,報銷比例達50%。


  為進一步完善門診慢性病用藥保障機制,減輕患者門診用藥負擔,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 本溪市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的通知》,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兩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對象為在我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並需要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不在此次調整範圍內。另外,達到城鄉居民醫保糖尿病門診特病鑑定標準的患者,繼續執行現有門診特病保障政策,不重複享受此待遇。


  患有“兩病”又未達到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病標準的患者,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認定後,即可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50%,起付線與普通門診統籌合併計算。一個自然年度內,高血壓病種門診用藥與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合計為每人每年400元,糖尿病病種(含同時患有高血壓)合計為每人每年500元。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參保居民,可以持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經主治醫師開具的治療方案及處方,到居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含村衛生室)、大中專院校門診和縣域內二級醫院(含村衛生室)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和定點就醫管理手續,建檔下月起享受“兩病”門診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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