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萍主持召開十二屆州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

4月9日,紅河州人民政府州長羅萍主持召開十二屆州人民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務會議,傳達學習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全國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議精神,部署當前全州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研究審議水資源利用、政府立法等工作,學習貫徹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會議指出,全州政府系統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紅河州當前疫情防控面臨的嚴峻複雜形勢,切不可鬆懈大意。要始終把嚴防境外疫情輸入作為當前乃至較長一段時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壓實末端責任,尤其壓實金平、河口、綠春3個沿邊縣的屬地責任,嚴格邊境管控措施,堅決做到把人管住、把村管住、把通道管住、把證件管住、把邊境管住“五個管住”。同時,要密切關注並有序做好學校復學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加強經濟運行分析調度,強化“六穩”措施,千方百計擴大有效投資,確保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雙勝利。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極端負責的工作態度,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有力有效抓好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範工作,整合優化應急力量,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嚴防死守,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會議指出,要積極深化水利改革,構建系統完備的現代水利體系。要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以規劃指導好全州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工作,提升全州治水管水能力。

會議在審議《2020年州人民政府立法計劃》時指出,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地方立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對立法活動進行全面把關,注重立法的前瞻性和引領性,對確定的立法項目要作出科學規劃和合理安排,高質量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會議指出,州政府系統要加強對《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深入學習和貫徹落實,不斷提升決策能力和質量。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工作。


原標題:羅萍主持召開十二屆州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

審核: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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