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原個人自繳無業人員怎麼辦?

社保繳費新規出臺後,個人交自謀職業保險會面臨兩種選擇。

第一還是按照原先的方式,自己申報繳費檔次,確定繳費基數,根據繳費比例與交費基數的乘積確定交費錢數。

比如青島市2017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5309元。60%的基數是3185元。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單獨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20%,這樣每月需要交納3185×20%=637元就可以了。

不過,相應的交費比例在社保新規出臺後,有可能會出現浮動。因為,9月7日國家明確要確保企業負擔不增加的情況下,由於繳費基數上漲,會相應下調繳費比例。

第二種情況,根據個人所得稅的掌握情況,確定繳費基數,確定交費錢數。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一些個體工商戶或者勞務費收入過高的群體。

實際上按照最低基數繳費,是國家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照顧。養老金髮放時,兼具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實際上,按照本人的收入水平,交的社保是國家一直要求的目標。

本次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出發點也是通過確定本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徵收相應的社保費。本來讓兩千元的人和月收入一萬元的人,都按照3000元的基數交納社保就不合理。

如果國家建立了全面的個人收入監控體系,社保費的徵收將會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這樣最低繳費基數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也會適度放寬,比如放寬到最低工資水平或者40%。這樣對低收入群體是一種更好的照顧,當然抗議的都是高收入群體了。比如青島市3185的繳費基數,每月需要交養老保險637元。如果是40%的話,繳費基數會變成2124元,繳費錢數下降至424元,靈活就業人員的負擔將會大大下降。

一般來講,現在已經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人不會有多大變化。如果涉及到交費比例,或者繳費基數變更的時候,社保部門會自動調整的,大概率會給大家帶來利益,不會增加大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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