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為養犬“上套”好

9月9日,我市發佈文明養犬通告,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嚴格管理。筆者在小區和大街上發現,養犬者用繩索約束犬隻、收拾糞便等文明行為明顯增加。

養犬者與公眾發生衝突的新聞不時見諸媒體,如恐嚇、撕咬他人,糞便遍地、犬隻進入公共場所、犬隻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等。這些不守規矩的行為易產生矛盾進而產生糾紛,原因就在於缺少約束養犬者的法律法規。如今,我市嘗試用制度為養犬“上套”。

用制度約束養犬行為,讓執法者有“規”可依。我市出臺的文明養犬通告是對相關法律的細化,更加貼合我市實際。我市明確,只要是放任犬隻恐嚇他人的,即可由公安部門處以200元至500元罰款。若是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至500元罰款。這樣的規定更加詳細,也更便於執行。

用制度約束養犬行為,使各部門職責更加明確,什麼情況下由公安部門出面處理,什麼情況下該城市管理部門出面解決,什麼情況下歸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小區物業公司管理,都有明確規定,讓大家各司其職,不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

用制度約束養犬行為,制度只是外在因素,長期堅持下去,才能在養犬者心中形成內在約束意識,把外在的剛性約束轉化為內心的自我約束,才能更文明地養犬,也才能更好地與他人相處。

來源 新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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