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古田縣平湖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江華提起公訴

    日前,古田縣平湖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江華(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古田縣人民檢察院向古田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古田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江華2017年至2020年1月期間,利用其擔任平湖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的職務便利,為李某、張某、鄭某等人在承接工程項目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收受李某、張某、鄭某等人所送錢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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